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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高考招生不只是高校的事——北大招办负责人接受《科学时报》专访
日期: 2012-05-21  信息来源: 北大招生办公室

《科学时报》:高校在全国各省普遍设有“招生工作组”,请问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这个工作组在各地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各高校是否对其招生工作设有硬性指标?

招办负责人:招生工作组在各地的主要工作有三项:一是完成在当地的招生计划;二是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当年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和学科特点等情况;三是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学校对招生工作组只有一个硬性指标:完成招生计划。

当然,招生工作组也要为学校招收最适合各院系培养的学生,努力争取最优秀的生源。但并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有一个具体的明确的考核指标。

《科学时报》:高校招生录取中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现有的考试方式、志愿填报方式等,与招生制度不配套的表现有哪些?

招办负责人:我国考生数量庞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稀缺,这一矛盾决定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国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仍然只能采取目前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众所周知,经过30多年的发展,高考制度本身出现了一些弊端,需要进行改革。但任何改革,都必须在坚持高考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到目前为止,高考仍然是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

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二者未能同步配套,而是在于,在坚持目前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前提下,如何选择更为合理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

在目前的所谓“招生乱象”中,有一种观点将其归结为高校招办错误地制定了争取优秀生源的硬性指标,认为只要取消了这些指标,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另一种观点将其归结为考生和家长错误地向高校提条件,认为只要考生和家长道德素质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学校,也不会出现这些问题。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抓到问题的本质。

任何一个机构和个人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追求过程中,他们会受到外部制度环境的制约。这和道德水准没有任何关系。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这些“招生乱象”主要发生在高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省市。在那些高考前或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省市,则完全没有发生。这说明,问题的根源可能出在高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方式上。它改变了考生和高校的行为方式。

在高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方式下,一方面,高校为了争取最优秀的生源,一定会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目标学生能够填报本校。这是一场“零和博弈”,但由于生源竞争关系的存在,谁也无法从这场博弈中脱身。当前,高校在招生中的所有做法都和这一方式有关。比如,和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人为减少公布的招生计划,甚至只在某个省市投放一个招生计划,等等。不是高校喜欢这样做,而是制度设计逼迫你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另一方面,考生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确保自己被某一高校的某一专业录取,一定会采取各种措施,和高校进行谈判。由于考生之间也存在竞争关系,因此,高校招生变成了一场依据分数高低进行的拍卖和交换。不是考生和家长喜欢这样做,而是制度设计逼迫你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如果高考志愿填报方式是考前或估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在不知道考生分数的情况下,高校想去争取某个学生却没有目标;考生想去和高校进行谈判却没有资本。双方都没有对接的动力和途径。

《科学时报》: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高考分数是最为直接体现生源质量的硬指标。在招生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评价指标来综合判断考生素质?在目前的高考体制下,有没有可能突破招生的“唯分数论”?

招办负责人:有一种观点认为,依据高考分数录取是导致招生乱象的原因。如果有其他替代性指标来综合判断考生素质,就可以防止高考招生中的“唯分数论”。应当说,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现行高考体制下,我们很难研究出这样的替代性指标,更不要说在实践中推行了。

对一个人进行评价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即使在西方国家,学生学业成绩也仍然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尽管不是唯一依据。在中国现阶段国情下,高考分数仍然是老百姓公认的“硬杠杠”。突破了这个“硬杠杠”,就突破了老百姓心理的底线,就会被认为是不公平。

当然,我们不能把依据高考成绩录取直接等同于“唯分数论”。在高考分数之外,我们还要考察学生的理想抱负、社会责任感、好奇心和志趣等非智力因素。这也许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也是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所要探索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选拔新模式。

《科学时报》:很多考生选择院校和专业时,在不同程度上有着“盲目性”。在您看来,高校招生部门是否能够对其进行更多的指导,以帮助他们更加合理的选择?在实际的录取过程中,招生部门是如何衡量考生专业倾向和适应性的?

招办负责人:在高考前或高考后估分报志愿的省市,高校招生老师能够对考生报考志愿提供一定程度的指导,帮助他们进行更加合理的选择。但在高考后知分报志愿的省市基本上做不到。

原因很简单,一旦考生知道了自己的分数,当他来和你进行谈判的时候,高校就变成了弱者。你只能答应他的专业要求,否则他就转投其他高校。如果考生的专业选择是理性的,这也没有问题。但实际情况是,考生往往并不清楚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对未来的规划,他只能依据社会上普遍的看法去进行选择。于是,经济管理等所谓“热门专业”的“价格”被抬得越来越高,而一些基础学科或长线专业变得越来越无人问津。显然,这对高校学科建设以及国家和民族的创新人才培养是十分不利的。

《科学时报》:在一些国外大学招生中,考生可以同时拿到多份录取通知,最终选择其一。这种招录方式,在目前我国的高考制度中是否有实现的可能性?

招办负责人:这种观点很流行,认为中国应当实行和国外大学一样的招生制度,考生可以同时拿到多份录取通知书,最终选择其一。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它忽视了中国现阶段国情。

国外大学实行这样的招生制度有一个前提,就是该国的高等教育足够发达,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充裕,生源数量相对较少。但这些前提在中国现阶段都不存在。中国目前还只是一个高等教育大国,正在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还很稀缺。如果我们和美国一样,有几十所水平相当的一流的高水平大学,或者高校招生人数大于报考人数,当然可以实行这样的招生制度。但显然我们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如果把高等教育看作一个市场,高校是供给方,考生是需求方,只要需求远大于供给,就很难实行这样的招生制度。中国目前每年的考生人数仍然有900多万,教育部部属院校招生数量只有30多万。如果实行这样的招生制度,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结果只有少数人获得了多个机会,而多数人可能连一个机会都没有。

《科学时报》:有学者指出,高校招生、培养和毕业应该是一体的。在您看来,招生工作应当如何更好的与学生培养相结合?目前的招生录取制度应该做哪些改革,使得人才选拔更加科学合理?

招办负责人:高校招生不是目的,对于北大来说,招生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招收那些高考成绩最优秀的考生,而是要招收未来能够改变世界的拔尖创新人才。因此,我们始终强调,招生要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服务。

但高考招生制度不只是高校自己的事情,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要考虑公平问题。事实上,我们始终在寻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这是一对矛盾。现在看来,在现行高考招生制度内解决这个矛盾有很大困难。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设计方案,即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式。这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道路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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