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共进迈向共同富裕美好生活

8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一、理解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关键词是“共同”与“富裕”。这里的“富裕”不只是简单的物质的富足(物资的充裕),还包括精神的富足(精神的愉悦)、政治的富足(政治的廉明)、文化的富足(文化的丰富)、生态的富足(生态的友好)。“共同”则是机会的共同、可能性的共同、权利赋予的共同,是共同进步、发展、分享的共同,是携手共进、协同共进的共同,是共生、共建、共享的共同,而不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共同。站在个人角度来看,共同富裕是指家庭和个人的收入、财产以及能够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等福祉的提升。此外,收入和财富差距要明显缩小,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共同富裕,首先在富裕,关键在富裕,没有富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我国目前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刚刚摆脱绝对贫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的人口还有6亿,大多数人生活还谈不上达到发达国家的富裕程度。按照现阶段世界的富裕发达标准,我们还有较大差距。对此,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发展是硬道理,我们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增加财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收入水平。

共同富裕,其次在共同。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决定了共同富裕应该是为共同而富裕,而不是简单为富裕而富裕、为几个人或少数人的富裕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实现富裕、构建美好生活,离开了共同二字,就必然失去了其根本之意。但是,这里的共同绝不是也不应该是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更应是在确保人人有份、有保障,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现过程、机会、权利、责任、收益分享等的共同。

共同富裕,最后在于富裕与共同二者之间贯通融合的关系,在于是为富裕而共同,为共同而富裕,最终形成有机的一体。要实现这一点,就要“去堵变通”,打通现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各种篱笆、各个堵点。具体来说,就是要进一步打通市场、治理、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堵点,形成风清气正、守正务实的良好社会生态。这就需要公正有效的“做蛋糕”和“分蛋糕”机制。所谓“做蛋糕”机制,即建立一个能够有效地激励全社会各个阶层、组织、团体、族群、个人等都能尽全力、自觉自愿自知地积极参与到“做大蛋糕”、增加财富的工作中来的机制;而所谓“分蛋糕”机制,即建立一个能够充分保证蛋糕分配的公正性,使得全社会各个阶层、组织、团体、族群、个人等都能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简单地说,即“分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物质、精神、政治、文化、生态富足的目标。

浙江富阳湖源乡依托龙鳞坝的特色旅游资源,助力共同富裕。图为空中俯瞰龙鳞坝。徐昱摄

二、推进共同富裕

(一)共同体意识

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全社会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意识——共同体意识,即我们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共同体。现代社会的分工使得每个人的前途命运在社会发展中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发展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

有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兼顾各方利益,协同共赢,提升原来各自有的,创造原来都没有的,并进行分配。在这个过程中,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同时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让发展成果惠及各个区域、阶层、社区、族群、每一个人,让人人实现富足安康。

(二)协同共进行动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全社会的复杂系统工程,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既有已经有较好发展基础的沿海地区,也有大量拥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地区,还有刚刚脱贫的地区等,这就需要从产业、区域、城乡等层面以及制度安排、政策制定、社会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多方协作,通过协同合作、交互融合、优势互补,携手前行。协同共进是解决实现共同富裕所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办法。要确保协同共进的有效性,打造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共同体(如乡村共同体、乡土共同体、乡人共同体、城乡共同体、治理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天人共同体等)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久久为功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靠脚踏实地来实现,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具体来说就体现在恒志、恒心、恒力“三恒”之上。

恒志,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志在于此,自始至终不动摇。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中,必须一鼓作气、保持定力,要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为早日实现美好梦想而共同奋斗。恒心,就是牢记使命不退缩。坚定实现共同富裕信心不动摇,把路走稳走实,确保最终全面实现共同富裕。恒力,就是要充分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要既立足于实际又胸怀长远地实干,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苦干,更要善于钻研、科学合理地巧干。

三、共同富裕之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个百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论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完美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要实现共同富裕,建立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个百年目标,同样要紧紧抓住政治优势、理论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始终坚定地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雷明,北京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北京大学原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新疆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链接:第三次分配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第三次分配”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什么是第三次分配?

社会分配制度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为什么要进行第三次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化进程中,效率是第一次分配的核心要义。市场主导、效率为先的分配逻辑,一方面激励了人们的生产热情,创造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辉煌成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阶层分化与贫富差距。2020年发布的一项央行报告显示:中国城镇居民净资产最低的20%家庭净资产仅占全部家庭净资产的2.3%,1%的尖端家庭占据了17.1%的净资产。面对这一局面,仅靠政府调节维护分配公平,难免力有未逮,这也正是当下强调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原因。

如何推进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有别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关键差异,就在于其“非强制性”。要有效引导第三次分配,转变社会的观念与发展的思路是关键一步。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重中之重。如果说过去我们对效率强调得更多,那么今后,公平必须被摆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公平也有“结果公平”和“机会公平”之分。一方面,现阶段更需要的公平仍然是“机会公平”;另一方面,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也应采取切实行动,改善分配结果上的不平衡与不公平。

理顺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对做好第三次分配同样十分重要。第三次分配并不像其名字一样处于第一次分配与第二次分配之后,而是与前两次分配平行进行。经济主体思想观念的转变,不仅可以体现为慈善捐赠,也可以通过市场逻辑让第一次分配变得更加公平;同时,政府在第二次分配中所采取的调节措施,也会对第三次分配形成激励。

此外,企业的行为逻辑也对第三次分配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过去一些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唯一的使命就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然而今天,企业想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必须学会在汲取红利的同时“反哺”社会。(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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