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祁祥、岳鸿飞:直面疫情,我们该如何反思?

引言

“庚子新冠疫情”,注定成为整个华夏民族永远难忘的惨痛记忆。病毒的爆发,使得武汉这座九省通衢的城市一时成为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焦点。肆虐的病毒不仅让国人,特别是武汉、湖北人民遭受了极大的苦痛和伤亡,更是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一次整体性的“急刹车”。

疫情仍在延续,但值得我们欣慰的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的努力下,许多积极的迹象已经开始显现。在今年的“春分”那一天,网上一则充满辩证思维的“祝福留言”刷屏:“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是的,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它就是不断地在克服各种灾难、应对各种不确定风险事件中曲折前行的。2020年新冠病毒的出现无疑是人类历史上又一个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事件,我们终将战胜它。但可以肯定地说,这次的病毒侵袭,绝不可能是人类所遭受的最后一次灾难。

因此,灾难事件之后人类社会需要反思。纵观人类历史长河,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或民族,都在历史的演进中遭遇过浩劫和灾难。有的就此倒下,有的则从灾难中汲取了教训,积累了经验。中世纪欧洲“黑死病”大瘟疫的爆发,夺走了2500万人的生命,但由此催生了欧洲对医学、科技乃至艺术的重新认识,并成为文艺复兴的直接导火索;2005年美国遭遇史上最大的卡特里娜飓风灾害,数百万人无家可归,而负责救灾的当地政府几乎全部瘫痪。吸取此次灾难的教训,美国在灾后重构了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了直接负责重大灾难的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著名的福岛核事故后,日本重新制定了新的核安全标准和核防灾体系,并从国家层面颁布了新的《灾害对策指南》;2003年“非典疫情”后,我国先后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文件,并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人类就是这样,通过对一次又一次灾难事件的反思,积累经验,汲取教训,避免错误,这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的重要秘籍。

一、疫情带给我们的思考

疫情的爆发和防控真实地折射出了现实的人间百态;显示了中国的实力以及惊人的组织动员能力;同时,也暴露出了我们的问题和短板;更重要的是,它还给跨入新纪元的中国留下了许多思考:

第一、对“传染病”风险的特性和危害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

回顾21世纪以来集中爆发过的全球性风险,“恐怖主义”“金融危机”以及“传染病”风险均榜上有名,甚至“名列前茅”。2001年的“9·11”事件给美国造成相当于当年生产总值2%的直接经济损失,而据联合国发布的报告显示,此次恐袭事件对全球经济造成的伤害甚至高达数万亿美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相当于全球GDP7倍之高的债券衍生泡沫迅速破裂,导致全球金融资产缩水27万亿美元,近千万人失业。危机更是使全球经济陷入多年衰退,影响至今犹存。

恐袭风险和金融风险无疑是威胁人类社会的重大风险,而不幸的是,“传染病”风险因自身的特殊性,其危害性完全不亚于恐袭风险和金融风险;而如果应对不力的话,其危害程度甚至高于前两类风险事件。

首先,从风险的成因来看,传染病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双重叠加的结果。与纯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不同,传染病由病原体生物产生,经人类活动传播,这种双重叠加的风险机理,给防控治疗带来了极大的被动和不确定性。由于病原微生物的变异性,使得对新型传染病的防治很难让人类像应对“金融危机”和“恐怖主义”那样,拥有较为成熟有效的固定措施和手段。每种新型传染病的防疫工作均需要从基础性的学理研究开始,疫苗研发周期漫长,治理方案也需要积累临床表现。新冠病毒爆发数周以来,国家卫健委迄今已连续六次更新治疗方案;抗击疫情近一个月后,常用抗病毒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才获得检验结果,且结果并不理想。这些事实足以证明传染病的复杂性和抗疫过程的艰辛与漫长。缺少有效方案的被动局面,无疑加剧了疾病的蔓延和危害。

其次,从危害所造成的经济影响来看,与其他灾祸和风险相比,传染病除了对生命健康带来直接威胁以外,其对经济所带来的影响更是难以预估的。没有任何一种灾难形式像新冠病毒这样,在短时间内阻碍并严重影响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且这种影响有时绝非区域性的。有数据显示,从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已造成了几万亿元的经济损失。而与此同时,在全球产业链深度融合的今天,中国的疫情也严重限制和影响了国际间的经济生产与活动。英国《金融时报》自疫情爆发以来连续发文:“中国停工导致全球药企库存告急”“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加坡下调2020年经济增长预测”“捷豹路虎用手提箱从中国抢运零部件至英国,此举旨在防止其英国工厂因供应链中断而关闭”“国际能源署表示,新冠病毒严重影响全球消费,全球石油需求预计降至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因大多数大型电信和科技集团担忧冠状疫情,世界移动通信大会被迫宣布取消”……,这些揭示了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

再次,从危害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来看,传染病风险具有高度的社会性,这是其他类型的风险难以与之比拟的,这一特征使得传染病造成的社会影响比经济影响更加深远。因传染病引起的社会恐慌,极易诱发**件的产生,由此带来的连锁反应,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会超过传染病危害本身。自武汉疫情爆发以来,人们对新冠病毒焦虑恐慌的情绪不断蔓延发酵,大批涌向医院,药品口罩遭遇疯抢,很多国家从中国全面撤侨,停飞航班。疫情发生以后,很多政府、机构、高校纷纷开通心理咨询通道,安抚社会情绪,重点联防**件的发生。由此可以看到,社会对疫情的恐慌反应,因其隔空传播的速度和范围甚至超过了疫情本身,进一步叠加和放大了“传染病”的危害程度。

第二、传染病风险更应注重前置防范

此次疫情爆发以后,国家迅速成立了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委、军队合力驰援武汉,全国各地快速启动疫情一级响应机制。

应当说,新冠疫情宣布以后,中央及各地风险处理的方式和措施是及时有效的,但由于整个风险管理全流程中对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手段的疏漏与不足,特别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体系的缺陷与薄弱,导致了疫情爆发初期险象环生。

从国际比较上看,我国对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系统的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各国的疾病防控中心是国家应对传染病的主要机构,而我国的疾控中心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疾控中心相比,无论是在职权定位上,还是人员规模上,都存在巨大的悬殊。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家疾控中心拥有员工2万余人,其有权向美国总统直接汇报,并拥有行政职权,调动国家医疗物资;而中国的疾病防控中心属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并无行政职权,更无资源调配能力,仅拥有约2100名员工。此外,我国很多地方的疾控系统被严重忽视或边缘化,有些地方将疾控部门并入卫健委的其他处室。有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公共卫生领域的财政支出仅占GDP的1.7% ,而发达国家的占比都在10% 以上。

人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从“非典”疫情之后,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很少集中进入社会的视线。与此同时,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的专业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专业学科上,预防医学专业无论是学术平台还是教育资源,都远远排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药学等热门专业之后。在职业发展上,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生绝大多数流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而真正在医院参与临床工作的则少之又少,这就导致传染病防治人才的严重缺失。仅从疾病防控中心的职能定位与相关专业的发展现状这一个方面,我们就可以看到传染病风险前置防控问题的严峻性。

这次武汉疫情在很大程度上给我国的疾病防控又一次敲响了警钟。鉴于传染病危害的特殊性与严重危害性,国家对传染病风险的预防一定要有前置防控思维,并对以下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提高国家疾控中心的权职定位与专业力量;重新考虑建立专业、及时、高效和透明的传染病信息上报通道;在技术创新的同时,重视疾病预防的制度创新和预案设计;重视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加强临床实践与传染病学理的结合;发挥保险制度、产品和机构在应对传染病风险方面的作用等。

第三、警惕已经显现的基层治理能力鸿沟与区域断层

毫无疑问,我国已经进入信息高速流动,知识深度融合的后工业化信息时代,这一时代特征给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出了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近十几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社会的初级阶段。然而,在这样一个新型的社会形态下,我国的基层治理理念与思维方式严重滞后,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传统的工业社会,甚至小农经济社会时代。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们以家庭为单位,依靠宗族礼教和阶级地位开展社会治理;在工业时代,人类社会生产出现了专业化分工,专业知识与社会经验成为人们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由于这一时期各专业间的分化程度依然很高,分散式治理特征明显且行之有效;而伴随着信息时代和后工业时代的到来,各部门专业的快速融合,信息的高速流动,知识的高度分享,使得依靠单一知识和传统经验的治理模式变得难以为续。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信息立体传播效率的提升,工业时代层层上报的纵向决策机制明显滞后。国家治理模式急需遵照时代特征与治理工具的改进,转换思路;完全依靠基层、或者地方政府主要官员个人决策能力的治理模式,显然已经无法支撑现代社会的高速运转,决策主体多元化的治理机制亟待形成。

此次抗疫过程中表现出的社会治理问题,非常值得人们反思。疫情初期,当地政府确实存在着许多处理不力的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医疗挤兑,大量病人无法收治,导致湖北,特别是武汉的病死率大大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这一方面与当地医疗资源有限和新型病毒的未知性有关;另一方面也能看出,现有的地方决策机制难以支撑疫情风险的处置。

与政府单一决策相比,社会力量可提供更多真实有效的决策资料和多视角的疫情评估,这对疫情的早期决策至关重要;重大风险事件发生以后,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也可以大大提高效率。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在爆发重大灾难时,本地的社会力量,如专业救援队,教会、人道组织,红十字会等NGO组织都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救治,很多专业机构,如保险公司等,同样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灾祸做出客观专业的评估,并协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快速处理危机。此次疫情爆发以后,在中央和各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2万多医护人员紧急驰援武汉;许多企业和个人则自发地捐款捐物;许多志愿者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为医护人员和被隔离者提供食品物品;专业机构如保险公司向在一线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累计捐赠总额达11.58万亿元的保险保障。但不得不说,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的程度远远不够。不仅如此,湖北省红十字会“因工作失误导致捐赠信息发布不准确表示歉意”的公开道歉,在显示出本最应当具有专业能力的机构组织是多么的“非专业”之外,也暴露出我国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的明显缺陷。

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和协助,将增加政府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而长期以来,我国基层治理重视政治和等级,轻视科学和规律,这种治理思维,已成为实现现代化治理要求的能力鸿沟和障碍。缺少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撑的权力如果“任性施展”,必将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与治理能力鸿沟“并行”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内陆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在认知水平、治理思路乃至方法工具上的差距与断层。当杭州采用红绿黄不同等级的健康码标识人群时,很多地方基层还在用大量时间填报信息表格;当大数据已可以清晰反应人员流动和出行状况时,有的地方广播通知并入户调查来访情况……。诚然,这种国家数字化治理系统的普及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此大的差距鸿沟实在令人不安;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很多地方对治理能力现代化紧迫性要求的漠视与轻视。

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冠肺炎这一风险事件,在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的同时,也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和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让我们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感受。

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制度建设,促进基层治理思路的转变,快速形成多元化的基层治理结构,积极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和治理工具,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增强我国应对重大危机冲击的能力,是我们有效应对未来不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重要前提条件。

第四、新媒体时代下社会公众的媒介素养亟待提高

伴随着通信技术的普及,人们获得信息的方式与发声渠道已十分便捷。高效的信息传播,使人们可以及时了解疫情的变化,获悉相关知识,这无疑对疫情的预防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通信技术的进步给人们的居家隔离提供了便利,视频会议、网络慕课等形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疫情对人们工作学习的影响。不能不说,“有情的互联网”给予了我们战胜“无情疫情”的基础保障与极大动力。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与2003年“非典”时期相比,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的防疫着实“热闹”不少,很多乌龙事件和闹剧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人晕头转向,云里雾里,也让人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新媒体时代下公众舆论的威力,疫情舆论战场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疫情的防控第一线。

没有人不会感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每一天都充斥着大量形形色色的信息,搅扰着人们的神经,煽动着人们的情绪。人们说,疫情是一面照妖镜,的确如此。我们看到了,这个社会确实存在着惟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和“听风便做雨”的跟风者。前者可憎,给社会平添事端,扰乱真相;后者可怕,让谣言以讹传讹,三人成虎。此次疫情期间,专家和官方的辟谣平台成为新媒体时代下的全新产物,从中可以看出“谣言”对社会恐慌情绪火上加油的效应、看到公众在“无所适从”中的无奈;看到“辟谣”对防疫研究所带来的巨大精力挤占。

作为每一位生活在新媒体时代的信息接收者来说,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信息做出独立的思考判断,是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很多谣言与骗局,稍加常识推理,就会不攻自破。对于严重的人身攻击和重大颠覆性事件,在无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更需格外冷静,减少情绪用事,冷静分析对待,而且,越是在紧急时刻越须如此。

应当说,言论自由与信息公开透明是一个社会进步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但与此同时,这个社会也必须做到:政府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让人们能讲真话,敢讲真话,群众也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造谣者受到惩戒,正义得到伸张和维护,这才是一个阳光、公正、透明的新媒体社会应有的形态。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说,此次疫情暴露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需要为社会公众建立可用、可靠的信息上报渠道。李文亮医生的事件,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值得深刻反思。对于疫情等公共突发事件,一线专业人员应具有可靠有效的多元通报渠道,在不存在恶意祸乱意图的情况下,“预警人”应得到法律保护。

二、谨防疫情引发的“扭曲思维”

灾难过后的反思是重要的,但如果反思的“思维”和“视角”不对,由此所得出的经验教训也将大相径庭,对未来经济社会的继续前行也将产生“南辕北辙”的后果。

首先,不能因“举国体制”的优势而改变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此次疫情,我们通过“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在短时间内调集了全国200多支医疗队、近三万医护人员集结湖北;19个省市对口支援湖北各县市;“雷神山”“火神山”以及15座方舱医院在十几天的时间建成投用;各地社区组织防疫,十几亿人令行禁止;接近七百亿资金用于防疫。如此惊人的高效组织行动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褒奖。

而其实,不仅这一次,在历次的自然灾难事件发生以后,包括“98大洪灾”、汶川大地震、2008年南方冰灾等,中国“举国体制”的优势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毫无疑问,“举国体制”可以有效地应对自然或人为灾难,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种依靠行政命令的资源配置方式,“举国体制”虽然在特殊时期具有高效率,但这种效率的发挥应当是基于固定的条件和特有的目标的。鉴于此,我们第一,不愿意看到“举国体制”的保护伞被轻易打开,更不愿看到“举国体制”因为“人为的失误”而被迫启动;第二,我们也绝不能因为中国有“举国体制”,有全国统筹资源的非凡能力,而丧失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忽略对风险前置防控的重视。

更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面对各种大灾大难,“举国体制”的使用无可厚非,但我们必须谨防其被“强化”和“常态化”。“市场应当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而实践表明,始于1992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初步建立,但远未完善。如果因此次疫情所体现出来的“举国体制”的优势,而改变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降低改革的力度,那将是另一种灾难。

其次,不能因“国有制”的优势而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

可以看到,在此次“抗击疫情”的战役中,国有制主体发挥了绝对的主导作用: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军队武警成为抗疫的核心力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于是,社会和网络上就有一种声音说,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说到底就是发挥公有经济的优势,在抗击重大疫情面前,这一优势是私有经济或民营经济无法比拟的。

应当说,国有企业和公共部门在其发展中,享受了国家给予的许多政策优惠和市场空间,因此,在国难之时,承担核心责任责无旁贷、理所当然。但实际上,在此次疫情爆发之后,许多民营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也并非“等闲之辈”,它们积极参与捐款捐物,为抗击疫情作出了很大贡献。虽然不排除个别机构“袖手旁观”,但我们绝不应当“以偏概全”。同时我们也还要注意到,在此次疫情中,有许多民营企业和专业人士有能力、有意愿,但缺乏有效的组织调配,缺少统一的援助渠道,导致其作用没能得到有效发挥,但这恰恰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之前对包括民营、私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所有制结构改革,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目的就是希望把非公有资本引入国家经济内部,提高活力和竞争力,让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一支强大生力军。而事实和实践也证明,给予其必要的环境和条件,中小企业等非国有制经济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有效发挥作用的。

我们要警惕疫情过后,因进一步重视加强国有经济的力量而形成对民营经济和私人企业的挤压,削弱多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创造和积累的成效。坚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进一步为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的恢复、发展创造积极的条件,应是“疫情”之后经济发展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再次,“问责机制”应以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标准。

此次疫情是对基层政府官员的一次无演习的“真实大考”。我们看到,在同样的疫情防控目标下,有些地区不惜一切代价,限制一切自由自主,甚至拿出“运动式”的劲头实施铁腕防治。例如,随着疫情的逐渐回落,许多有条件的地区生产企业尝试复工,但前段时期,大多数基层政府仍采取严防死守的态度,企业复工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有的地区一张复工申请需要转签八个部门之多;而有的地区,客观分析疫情程度,把握关键节点,分区分级精细化防控,力求将疫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这些不同的防治措施,让各地官员的治理能力高下立判。除业务能力外,这些敢做敢为的政府官员更表现出一种担当,胆魄与务实精神。

长期以来,中国的行政体制在政策的落实监督上,多以结果为考核指标,进行上下级考核。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问责机制,容易造成“层层加码”“宁左勿右”,成为诱发基层政府“一刀切”式管理的直接原因。不得不说,“层层加码”“宁左勿右”的态度和做法有“懒政怠政”的因素,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未必不是一些官员因对问责机制的忌惮和行政压力的恐慌所采取的一种“自保”。这次“疫情”发生以后,有些地方的官员由于担心新冠确诊病例的增加而被“追责”,而对复工依然疑虑重重,裹足不前,就是一个例证。

“在其位,谋其政”,为官就必须勤政为民,夙夜在公。对失职渎职的官员问责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正义的。但在“问责机制”的设计上,是否应当更加科学、合理?是否应当增加对履责过程和创新性因素的考核,而不是仅将结果作为唯一判据。对于那些敢作为、会作为的干部,以及那些怕担责、乱作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给予认真甄别并给予奖惩,以鼓励干部在处理棘手的突发事件时,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既敢于科学决策、又能够承担责任,进而以更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倒逼官员治理能力的提高,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完善。

最后,“紧急防控”不可违背公民社会的法制化要求。

伴随着新冠疫情的发生,各级政府、基层社区、街道、村镇迅速成为防控疫情的重要阵地。举国联防联控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疫情的迅速蔓延,绝大多数人们也非常配合国家政策。这次疫情,整体上来说,展示了中国人民的高度纪律性。然而,在联防联控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偏颇做法。如有的地方给密切接触者家门安装铁栏锁链;有的地方随意断道拦桥,私设关卡;有的地方扣留防疫物资;更有甚者,有的疫情防控人员到村民家中暴力施政。可以说,这些简单粗暴的防控行为,完全丧失了法治的底线,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这并不是普遍现象,但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

法治社会强调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维持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其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要求政治权力和社会制度也应受到法律的制约,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国家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对法治社会进行判别的重要标志。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即便在“紧急防控”期间,也要注意依法依规施政,防止出现极端防治行为所造成的对公民权利的践踏。在未来有关应对疫情等公共事件,需要进一步强调施政原则,甚至可以考虑依法列出负面清单,以杜绝地方的“层层加码”和“矫枉过正”。

结语

从2003年的“非典”到今年的“新冠”,我国在传染病防控方面一直在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此次中国面对“疫情”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的高度肯定。但与此同时,这次疫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基层胡乱作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会治理能力的缺口与区域差异已经显现;多元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新媒体时代的社会媒介素养明显不足,全民的科学素养、人文素质以及真理、谬误的分辨能力亟待提高;疾病风险前置防控,信息有效汇报,自下而上的部门联动协调等方面与国际水平仍有不小差距;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仍任重道远。

再有预见性的人,恐怕也难以预测到,口罩和消毒液成为庚子鼠年春节最温暖、实惠的节日礼物。不过,大自然的春天已经来临,相信人们心中的那个春天不久也会如约而至。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是伴随人类社会前行的“主基调 ”。但如果我们有确定性的风险管理意识,确定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定性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确定性的优秀治理能力、确定性的高水平国民素质,那么,当不可避免的风险事件发生以后,我们一定能借助确定性的“举国体制”的优势,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由此大大降低风险,特别是这种传染性病毒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对经济生活的巨大冲击、对国际社会关系的巨大影响。

抗击“新冠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场非常“战役”。毋庸置疑,我们终将在这场战役中取得胜利,但在未来,如何以最小的经济扰动,最审慎的措施,防控包括传染病在内的各类重大风险,将是此次疫情留给我们需要认真填写的一份答卷,我们,准备好了吗?

作者简介

孙祁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近期主要研究领域:商保、社保、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30余项。

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20多项科研、教学奖;荣获“北京大学最受学生爱戴的十佳教师”“北京大学十佳导师”“北京市教学名师”“中国经济女性年度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岳鸿飞

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上海经济研究》《财经科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产业与区域发展、PPP理论与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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