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

我似乎从小就懂得思乡之情。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两句诗,我一直是用着低沉而悠远的调子朗读的。用不着举头复又低头,我只需一闭眼,春水般绵稠、秋霜般凝重的愁思便已经漫上心头。

初中时候,我对于诸如惆怅、伤感、忧愁、怅惘一类的字眼极其敏感也极其喜欢,乡愁是最自然亲切的话题。当时提笔落笔离不了一个“愁”字。仿佛没有了“愁”,文字就了无声色、平淡无味了,甚至也就没有了实质性内容,不知从何而起从何而终。印象最深的一回,语文考试作文以“我心目中的太阳”为题。我皱着眉头思索了好些时候,又是鄙夷又是着急,想不到堂堂考试题目竟会用了“太阳”这样俗气的词,简直无法理解。憋着熬着,始终没能落下一个字,就连必写的作文题目,我也唯独空了“太阳”两个字。那是我语文成绩最差的一回,我有些怨天尤人,但绝不遗憾。那样的题目,在我那时的心境下,再挨上半月,我也是写不出的。当时的我,并未真正尝过乡愁的滋味。

到了高中,离家远了,而且开始住校。虽然仍在同一座城市,虽然从学校到家也不过十来分钟的车程,但一周回家一次的严格规定足以使得我百般难耐。每次摸着铁栏杆的校门,那种铁青色的寒冷就会刺痛我。望着进城的车辆与行人,我的心头涌动着迫切的渴望,那感受近乎恶心欲呕时的临界状态。“近在咫尺,远在天涯”云云,不过如此。时间原来能赋予空间更加遥远的距离,我明白了。但这顶多是恋家,还算不上思乡,也还无所谓乡愁。

上了大学,酝酿了十几年的乡愁得以宣泄得淋漓尽致。北京,北京——这回真是隔了万水千山的遥不可及的远方了。然而起初,我是不打算背着乡愁的,甚至企图遗忘个旧——这座生我养我的小城市。因为它太小太不起眼,真的,因为它的小和不起眼会挑起我边缘人的感觉。于是,到了京城,我只说自己是云南人,再问最多提到昆明,到此为止。一次无意间说漏嘴提及个旧,对方若有所思,不一会儿说道:“个旧呀,我知道,是一个矿业城市,对吧?”我流露出惊喜的神情。“似乎是锡矿什么的。”我激动不已,眼里闪烁着感激的亮晶晶的光,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神色。我的家乡,并不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地方。它也有它的符号,也有它的标志,也有地图上小小的一隅容它安身。我也有地图上小小的一隅来搁置我的乡愁。

当大学的新鲜感逐渐褪去,乡愁变得浓烈起来。它马不停蹄地狂奔过来,重重地踩踏我。它不顾一切地杀将过来,有力地扑倒我。它气势汹汹地卷土而来,狂暴地掀翻我。它来得汹涌、来得激烈、来得势不可挡、来得“满城尽带黄金甲”。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它,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家。这乡愁有时是温柔的。它与你缠绵与你纠结与你软磨硬泡。它是充满雾霾的空气,让你吸而不爽欲罢不能。

说到“思乡”时,我想的是外婆那双拌生肉、调鸡蛋、煎石屏鱼的长筷,筷头熏黑了,戳得毛毛躁躁;我想的是外公书房里混合了灰尘和笔墨纸张的气味,有些呛人却能让人上瘾;我想的是夜聊时母亲床头那盏微弱的小台灯;我想的是清晨起来父亲熬制的那碗滚烫的八宝粥。

但乡愁不仅限于家里的情景。那些时节里的风俗是我一辈子也难得去掉的纹身,是一个古老的图腾。

春天是各种花,苦刺花、金雀花、马桑花、鸡屎臭药花……夏天是各种菌,牛肝菌、青头菌、干巴菌、羊奶菌……一年四季碧绿的菜蔬自不必说。端午该吃粽子,不是北方蘸糖吃的光粽子,不是两广蜜汁叉烧油浸蛋黄的肉粽子,而是包了碎火腿的白粽子。这种粽子也可以蘸糖吃,糯米的软糯粘稠,粽叶的清香朴素,火腿的肉香四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神仙佳品。中秋吃的是火腿坨。上好的宣威火腿做馅儿,比北方老式五仁的、广式水果的、香港冰皮豆沙的不知要好到哪里去。近来又添了玫瑰花,馥郁的香气,甜咸适口,被称为“老派云南的作风”。再说冬至,我感慨北方人吃的竟然是饺子,而且是没有花边的饺子。北方的饺子似乎包得很粗糙,饺皮很厚实,馅料很单一,封口时的褶子随随便便一捏就下锅煮上了。我们的饺子一定是皮薄馅儿多,皮要和了豆浆,馅儿要加了虾皮、木耳、鸡蛋、白菜、猪肉等几味食材。特别是封口的褶子要细细心心地折出好看的花边,好像半收半开的扇子。这才叫真正的饺子!我们冬至不吃饺子,汤圆才是传统,而且点名吃的是豆面汤圆。搓成小个的汤圆一个一个扑哧跳入水中,仿佛一群追尾的小鹅。起锅后洒在豆面上滚,滚过来又滚过去,滚啊滚,像一个耍杂技的小孩,滚啊滚。最后洒上红糖浆和玫瑰糖,便是儿时难得的美食。说着说着,鼻子一酸便要落泪的——我到底是惦着我的故乡了。

我确实老是带着家乡的眼光来打量北京的风土人情。有人曾劝我脱了那副有色眼镜,入乡随俗吧。我却说,眼镜是可以脱,但有了度数的眼睛怎么着也是不能习惯了。除了时节里的饮食习惯,就是天气也值得大书特书。到了北京,我诧异自己竟像英国人似的爱谈天气。几日雾霾过后好容易放晴,而且是响晴。那样的蓝天白云,北方人似乎不曾见过。我的一个好友甚至嗔怪,北京出现这样晴朗的日子,莫非有什么不详的预兆,因为这是不多见的也就是不正常的。更多的人是忙着取景拍照。拍的是在他们看来姿态各异的云和湛蓝澄清的天。朋友圈里各种蓝天白云在刷屏,各种感叹赞美在刷屏。我只能偷偷地掩嘴笑,而且努力不笑出声来。随便拉出一个云南人,这番景象都是司空见惯的,没有什么稀奇可言。我为我们的晴空万里,为我们云彩的千姿百态而骄傲。沈从文不是也写过《云南看云》么?到底是彩云之南。

这点骄傲,在对故乡的情感里,只是小小的一瓢。更多的是想念,喜忧参半、苦乐交织的想念。这份想念,在我大一的学期末尤为浓烈。北京冬日里刺骨的寒风、缤纷的大雪、冰冷的阳光,在一个云南人,实在是消受不起的。从小在家舒服惯了的我,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显得手足无措,生活学习、寝食起居一团糟。严寒的天气更是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我便没日没夜地想家,日日盼着回家。为了消解烦忧,到图书馆借了郁达夫的散文集子来看,偏偏又读到《故都的秋》。它于我有另一种意味,它是我自小爱听的散文朗诵之一。眼前又是家里的场景。我记得一桌一凳的位置,记得一衣一物的气味,记得午后南窗台阳光的温度,记得深夜西窗外军营的号角。手指揉捏着泛黄的书页,模糊的双眼不必往下看,也知道后一句是什么。那种怀想,怀想的音调、气息、图像、感觉无比清晰。我看不下去了,伏在桌上默默流泪,任泪水横流也模糊不了那清晰无比的怀想。以后,我知道了,得避开一切能引起乡愁的物件、声影、光色。这是多么困难啊!这咬啮似的乡愁啊!我在梦里,在梦里也见着你!

思乡,这千头万绪的乡愁,何时能剪得断割舍得掉呢?(文/ 新闻网学生记者 姜子莹)

编辑:白杨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