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教授主讲北京大学2018年秋季“形势与政策”首场报告

2018年9月29日上午,北京大学2018年秋季“形势与政策”首场报告会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举行。此次报告的主题是“中国的法治道路”,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主讲。

报告开始前,北大党委副书记安钰峰代表学校在百年讲堂休息室会见了徐显明教授,对他前来北大为广大本科生作“形势与政策”报告表示由衷的感谢。安钰峰还向徐显明教授介绍了北大“形势与政策”课程改革的相关情况。

安钰峰会见徐显明教授

北京大学1800多名本科生以及来自北京市有关高校师生共约2000人听取了报告。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孙熙国教授、党委书记孙蚌珠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江长仁教授、林娅教授、王成英老师、贺大兴老师等出席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程美东教授主持。

报告一开始,徐显明教授谈了他对大学精神的认识和看法。他认为,大学精神要有“六大”:第一,大学必须有“大师”。第二,大学必须要有“大楼”。大楼指的是这个大学的办学条件。第三,大学里一定要有“大树”,即大学的历史和传统,好的大学一定要有好的传统,好的大学一定有辉煌的历史。第四,大学还需要“大道”,这个道指的是道统、学统。第五,大学里特有的一种“大”是“大爱”,大学应该更爱真理,这是大爱,这就是大学之大。第六,大学要有“大德”。大学是收藏知识的地方,是收藏思想的地方,是收藏良心的地方,也是创新的地方,所以它应该是社会的灯塔。

徐显明教授

在接下来的主题报告中,徐显明教授集中阐述了五个问题:一、法治与中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二、构建“中国法治体系”的方式、方向;三、“法治中国”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四、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坚持法治道路;五、走“法治中国”必须坚持的十条原则。

关于“法治与中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徐显明教授以古代中国、近现代中国、当代中国为时间段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古代中国在治国理政上,曾经领先西方1800年,只是到了近代我们才落后西方。中国是世界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华法系的一个独特点就是道德和法律两者互为表里。战国时,齐国荀子最早提出“隆礼重法”的思想。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发明了“德主刑辅”的治国理论,汉武帝就将“德主刑辅”作为自己的治国之道。“德主刑辅”的思想影响汉律、晋律、隋律的立法。唐代,按照礼法结合的原则形成了唐律,唐律就是中华法系的最高代表,对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日本的《大宝律令》,其实就是中国唐律的翻版。所以说,德法结合就是中国古代的治国之道。

近现代中国开始学习西方的法律来治理国家。我们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开始于甲午战争。从1903年开始,中国大规模地进行法律变革,晚晴政府开始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改为部门法体系,分设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近代的第一个具有共和性质的宪法。但辛亥革命之后,人民并没有获得权利和自由。1927年后国民党建立的国民政府选择的是自由主义,用的是全部移植西方的法律。1928年以后,国民政府就开启了大范围的制定法律的工作,最终形成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国民党这一套法统我们称之为伪法统,它最终因不符合历史潮流被新中国彻底抛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当代中国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新阶段。新中国成立了,我们就废除了旧法统,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49年建国到1957年。在这个历史阶段,国家重视法治,这段时间制定的各种各样的法律有370件左右,中国的法律基本上步入正轨。第二个阶段,从1957年一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这20年里,我们忽视了法治。前十年在要不要法治上徘徊,后面的“文革”十年砸烂公检法,可谓法律的破坏时期。第三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1997年。这段时间是中国法治的恢复和重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法治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1979年,全国人大一次就通过了七部法律,这在世界立法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预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发生了一次飞跃。第四个阶段是从1997年到2012年。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成的时期,这个时期最大的法治成就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12年,我国已有250部法律。今天国家层面的法律一共262部,行政法规680部,地方性法规8000部,政府的规章11000部。我们形成了一个覆盖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以宪法为基础,以七个部门法为分支的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用30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用300年,甚至400年才能走完的立法道路,堪称人类法制史上的奇迹。

关于构建“中国法治体系”的方式、方向,徐显明教授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的法治道路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方向,这方面不能简单模仿外国模式。所谓自上而下,就是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带领人民走法治道路;所谓自下而上,就是依靠人民来推动法治改革。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法律就是走了自上而下的领导和自下而上的推动的道路。

关于“法治中国”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徐显明教授认为:中国改革开放40年,创造了三大奇迹:第一,经济奇迹。中国不受争议地进入到中高等收入国家的行列。第二,安全奇迹。中国保持了长期的安全与稳定,现在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第三,法律奇迹。这40年中国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关于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坚持法治道路,徐显明教授从三个方面作了阐述。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选择法治这条道路是坚定不移的,有三个重要的理由:一、从中国共产党自身执政的经验和教训看,法治兴,国家就兴;法治衰,国家就衰。二、解决中国当下重大的问题必须依靠法治。解决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要靠法治,促进社会公平要靠法治,反腐败要靠法治。三、为我们的子孙万代“谋”,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千秋万代“计”,中国必须要坚持法治。

报告会现场

关于走“法治中国”必须坚持的十条原则,徐显明教授作了如下的阐述: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二、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五、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八、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九、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提问环节中,徐显明教授就学生提出的社会上的案件纠纷、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法治建设自上而下的含义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的答疑解惑。

程美东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徐显明教授的报告作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徐显明教授的报告视野开阔明亮、思想新颖深刻、内容丰富多彩,讲述清晰明白、说理透彻有力。报告用诗一样的语言,精练、简短、准确地概括了中国近三千年的法治历程,以剑一般的思维廓清了一些人对于中国法治建设认识的层层迷雾,以铁一般的事实和逻辑展现出中国法治的现实奇迹和美好前景。听完报告,使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充满自豪和自信。他对徐显明教授在三个小时报告中所付出的辛劳、所体现出的勤勉敬业的精神表示诚挚的谢意和深深的敬意。他希望在座的北大同学们要认真地学习徐显明教授的报告,更深刻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从学理层面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老师在报告结束后与徐显明教授合影(左起:程美东、孙蚌珠、徐显明、孙熙国、王成英、贺大兴)

 

编辑: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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