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蔚云:公投违宪制规范 香港不适合搞公投

凤凰卫视11月29日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将于今日再讨论所谓「公投」的议案。前基本法起草委员萧蔚云批评,有议员提出「公投」是针对中央的政治行动。他明确指出,香港人只属「香港居民」,而不能叫「香港公民」,加上《基本法》没有「公民投票」的条文,故香港根本不适合搞「公投」。 前基本法起草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萧蔚云日前为北大法学院学生进行《基本法》问题讲座,被香港记者问及特区立法会将就07、08双普选举行「公投」进行讨论。萧蔚云重申,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就07、08选举做了决定,立法会仍就这个问题进行表决是不对的。 萧蔚云表示,「公民投票」在香港并不合适,因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已规定07、08年的选举办法;倘要作出修改,要经立法会2/3多数通过,行政长官批准,报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斥为政治行动 萧蔚云指出,「公民投票」是一种法律行为,亦是一种法律行动,有法律后果,要按照法律来办,美国是这样,瑞士也是这样。香港《基本法》内没有「公民投票」这一条,「香港也没有什么公民投票法。香港(人)我们现在还叫他居民,还不能叫香港公民,因为香港(居民中)还有外国人。」 萧蔚云续说:「不管他(提出「公投」者)怎么样,公民投票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是针对中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做出决定,07、08年不能双普选,而你还要搞公民投票,这不是什么法律行动,这是政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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