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学銮:废止外来务工条例是社会立法的进步

京华时报3月25日(记者 郭鲲)报道 昨天,记者就《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拟于今天废止的消息采访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社会学家夏学銮。 夏学銮认为,《条例》的废止是社会立法的进步,体现了对外地人的人权尊重和人文关怀。但要强调的是,这部条例不是“外地人歧视条例”,不应被“妖魔化”。《条例》是1995年制订的,确定了当时社会流动人员存在的合法性,也在事实上给他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服务和保护。 夏学銮认为,《条例》的废除实际上放宽了对外地人享受北京福利的限制,今后外来人员在很多方面都可以享受和北京人一样的待遇。但他同时也担心,这会加重北京市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承担的压力。因此他建议,我国可以向英国学习,实行“福利转移”制度,即由人口流出地政府将福利费用转至流入地政府。 夏学銮具体解释说,针对我国地域发展水平差距,可以通过“流出地政府、流入地政府和流动人员”三方负担的形式实现福利转移。 他以流动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为例:目前北京学校对外地人子女入学收取异地教育赞助费,这笔异地教育费用不应该由流动人员单独承担,根据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按人头下拨的原则,流出地政府应该将这笔教育福利经费转移给北京市政府,而其余差额则由北京市政府和流动人员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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