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5月22日上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文化交流中心举行。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李志义、欧阳良宜,深圳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深圳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谦,深圳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等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欧阳良宜、张谦代表双方签署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深度、务实、有效的合作关系,在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交流,致力于加强商业、金融活动的法律规制,引导市场主体强化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加强商业伦理,提升经济发展质效和国际竞争水平,从而共同推进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参观法院文化展厅

双方交流座谈

签约仪式前,海闻一行参观了法院宪法墙、文化展厅、诉讼服务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和深圳图书馆法律分馆,并与龙光伟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长、研究室主任袁银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处长陈厚铭、副处长高洁,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彭雨露等参加相关活动。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