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名单,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和5个地方依托单位入选。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设一批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引导高校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旨在加速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和《通知》的有关要求,此次基地评选按“自主申报—通讯评审—答辩评审—公示”流程进行。5月到8月,科技开发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暑假期间通过答辩后公示无异议,顺利入选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近年来,北京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到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中,专门成立了“北京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运行机制,在校企联合研发平台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运营、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线上线下技术对接方式、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技术转移转化与初创企业孵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学校连续出台多项管理办法,制定了项目负责人-院系-科技开发部-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常委会分级审批的决策机制,明确了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的工作流程,落实了税务部门关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政策,并对领导干部成果转化、关联交易、合作机构尽职调查等重点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逐步探索符合北京大学学科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力推动学校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贡献北大力量。

新闻链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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