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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狱中自述(节选)

李大钊被捕后,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坚贞不屈,大义凛然。本自述写于1927年4月。为掩护被捕的同志,他以正确、灵活的斗争策略,保护了党的利益。他宣传反对帝国主义、改造中国的革命主张。他把一切责任都自己担当起来,表现出了舍已为人的共产主义精神。

《狱中自述》全文约二千七百字,这篇革命文献,是李大钊对无产阶级事业无限忠诚的历史见证,是一曲无产阶级的正气歌。以下为《狱中自述》其中一段。


惟吾中国,自鸦片战役而后,继之以英法联军之役,太平天国之变,甲午之战,庚子之变,乃至辛亥革命之变,直到于今,中国民族尚困轭于列强不平等条约之下,而未能解脱。此等不平等条约如不废除,则中国将永不能恢复其在国际上自由平等之位置。而长此以往,吾之国计民生,将必陷于绝无挽救之境界矣!然在今日谋中国民族之解放,已不能再用日本维新时代之政策,因在当时之世界,正是资本主义勃兴之时期,故日本能亦采用资本主义之制度,而成其民族解放之伟业。今日之世界,乃为资本主义渐次崩颓之时期,故必须采用一种新政策。对外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并列强本国内之多数民族;对内唤起国内之多数民众,共同团结于一个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纲领之下,以抵制列强之压迫,而达到建立一恢复民族自主、保护民众利益、发达国家产业之国家之目的。

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为功为罪,所不暇计。今既被逮,惟有直言。倘因此而重获罪戾,则钊实当负其全则。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则钊感且不尽矣!


本文选自《初心集——百名英烈遗作选》,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