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治理从最早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扩展到所有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今年,新一轮治理“小金库”劲风吹起。
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要根除“小金库”现象,必须从完善法律制度入手。完善预算管理法律制度,将所有财政收入、支出均纳入预算。政府部门预算应向全体纳税人全面公开,除了公开的预算外,政府不应再有预算外收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具有深入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并有实质处理的建议权。只有加强财政法治,并辅之以强有力的财政公开和财务审计监督,“小金库”现象才可能得到彻底根除。
编辑: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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