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强行禁鞭是违反宪法的。3月4日晚,深圳中心区某高档小区外的空地上,一市民面对前来查禁的执法人员,掏出了红色封皮的《宪法》为自己“维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磊认为,燃放鞭炮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风俗,人们一般选择节日或结婚等喜庆日子放鞭炮,也有地区在办理丧事的时候放鞭炮。“可以看出,燃放鞭炮应该是种情绪的表达,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他说。
言论自由属于人权,王磊认为,虽然有的地区考虑到燃放鞭炮可能会带来些安全隐患,或影响公共秩序,但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说,“当人权与公众秩序发生冲突时,两方面的利益都要综合考虑,不过更倾向于优先考虑人权”。对于深圳市民认为“禁鞭令”的推出与宪法的法律条文相违背,王磊表示:“这种说法也是可以提的。”
编辑: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