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出路在哪里?也许需要我们用另外一种思维来面对这个问题,即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哪个也不能被替代,哪个也不能被压倒,而是只能妥协与均衡。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原则,应当是在这两个原则之间的一种兼顾。其实,这种兼顾的原则,在世界上许多城市的管理中是通行的。即使欧美的许多大城市,也都允许小商小贩存在。
北京大学教授王贵松谈到,从法律上确定城管执法权限城管困境的关键在于城管到底要管什么,到底该怎么管。对于其他部门管不了或者由于职能交叉而管不好的事儿,有其执法依据的,依法执行就是了,而那些空白地带才是真正需要立法的领域。如果在法律上确定了权限,那么城管执法合法性的前提就解决了。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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