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经院两会笔谈 | 刘新立:创新风险管理,推动绿色发展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第(八)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指出“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计方针,已设定了未来几十年的明确目标,在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可采用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其中,风险管理措施,尤其是针对新问题、新挑战的创新型风险管理措施,是应对未来各方面不确定性、保障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

首先,创新风险管理防损功能,促进完善污染防治。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是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一大挑战,除了各类减污技术措施之外,环境责任保险也是重要的市场手段。

环境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常被称为“绿色保险”,它以被保险人因污染自然环境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治理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相当于一种生态保险和特殊责任保险的复合体。环责险在美国起步较早,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市场规模。近几年,环责险的保费每年都高达40多亿美元。国外研究表明,环责险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显著的重要作用,环境风险高的企业购买环责险,更有利于推动其做出保护环境的选择,可以提高企业环保作为的积极性。在我国,环责险由于道德风险与逆选择等问题一度发展缓慢,但也一直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被纳入环境污染治理制度体系中,成为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市场化手段。要推动环责险进一步发展,一是要完善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管理政策,例如环境责任的明确界定,只有在法律上明确严格地界定了责任范围,才能使得环责险的赔付具有可行性,并且倒逼企业通过保险来转移环境污染方面的巨大风险;二是明确环境风险的可保性,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能力,从现有的政策体系和环境污染事件的规律出发,正确识别风险,预估损失,进行产品创新。2021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运用市场手段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保障水平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例如,强制保险中费率因子与企业排污因子直接挂钩的浮动机制,促进企业加强防损动力;又如,其规定保险公司需提前提取不低于保费金额的25%用于风险防控服务,压实了保险公司风险防控服务责任。

其次,创新风险管理激励功能,推动落实“双碳”战略。

国际上,在联合国2021年发布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控制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实现“碳中和”的《格拉斯哥气候公约》下,发展全球、国家、区域低排放碳与高吸收碳经济一体化的模式,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缓解与适应措施在时空上相耦合,实现人地协同发展,从而实现联合国制定的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已成为共识。我国政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战略。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总结了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并提出了2025年、2030年和2060年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在“双碳”战略的号召下,已有研究和政策提出减排与增汇双向发力的“碳经济模式”、通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生态补偿”、“电价补贴”等机制,解决全国碳排放与碳汇间的行业与空间差异,进而提升全国碳排放风险管理的能力,如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同年12月19日,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在碳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最终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进一步地,根据我国宏观碳排放风险呈显著东高西低的区域分异特点,还可以创新相关保险产品,通过保费调节机制激励企业逐步向清洁能源过渡。

再次,创新风险管理补偿功能,助力改善生态环境。

自然界及其生态系统之所以有价值,既有其内在原因,也有其对人类的工具性价值。人们从自然中获得的这些工具性利益通常被称为生态系统服务。近些年来,全球自然资源正在以从未有过的速度下降,物种灭绝的速度正在增加,生态系统正在遭遇破坏。《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通过对其核心的补充功能的创新,参与帮助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生态系统相关的保险创新具有一定挑战性。生态系统是一个由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群落和非生活环境作为一个功能单元相互作用的动态综合体。人们从自然中获得的这些工具性利益通常被称为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系统服务包括下面四类:供应服务,如提供鱼类或木材等人类消费商品;监管服务,即为人类利益而调节环境,如在大气中产生氧气或在土壤中固定氮;文化服务,如提供娱乐和审美娱乐;以及支持服务,如为蜜蜂或鸟类等非人类行为者的利益管理土地,但也通过作物授粉或种子传播间接造福人类。可以看到除了供应服务,其余形式的生态系统服务是间接的非市场用途,因为虽然它们为人类提供明显的好处,但它们既不会直接“消费”,也不会在市场上交换,很难直接估计价值。如果能够明确一些对生态系统服务具有保险利益的实体,如因为生态系统破坏而遭受经济损失,这些利益相关方愿意并有能力支付保费,目标生态系统遭受随机危险的特点可以掌握,并且能够通过灾后立即注入资金来恢复,则生态系统相关的保险就具备了大部分成立的基础。墨西哥沿海带管理信托基金就是一个相关的创新案例,这一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向当地旅游者收取额外的税款以及当地政府的其它少量资金,用来维护尤卡坦半岛沿岸长达160km的中美洲珊瑚礁。目标是利用信托基金为维持珊瑚礁和海滩提供资金,并购买保险,以确保这些重要的生态系统在极端风暴袭击后能够得到快速得到彻底的恢复。由此看出,利用风险管理补充功能的创新,可以填补传统方法的一些治理空白,助力改善生态环境。

作者简介

刘新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长期致力于风险管理的研究与教学工作,研究兴趣包括巨灾风险管理、农业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等,主持世界银行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中国保险学会委托项目等课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译著数部。担任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专家,参与多项风险管理相关国家标准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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