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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景莘:巴黎和会期间我国拒签和约运动见闻

一、外交委员会的产生和结束  北洋政府时期有过三个外交委员会。第一个是巴黎和会将开时于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中旬成立的,设于徐世昌总统府里。这个会因为反对签凡尔赛和约而于一九一九年五月三日自行结束。第二个大约是在一九二三年初黎元洪任张绍曾组阁时设立的。委员长为黄郛,我是委员,但这个委员会并未开过会,我不知会址何在,会的存在时期也很短。第三个大约是在一九二五年段祺瑞执政时或在较早些时设立的,委员长为汪大燮,他的惟一任务是邀集几个通晓国际法和熟悉条约的委员编一部不平等条约类编,将不平等的条约分类编列,以供修改不平等条约时的参考。这是他的宿愿。类编印出后,会即结束,我未参加这个委员会。

现在我要叙述的是第一个外交委员会的事情。一九一八年十月徐世昌被选为总统就职,十一月十一日欧战停止,十二月一日外交部长陆征祥出国赴巴黎和会。他先到日本与日首相商谈,离日上船时就发现丢了一个公事箱。国内舆论本认为陆非外交人才,且为签订《民四条约》者,颇为不满。陆出国后,外交次长陈(竹录)代行部长,他资历甚浅,声望不高,一般人都认为不足以应付局势。于是梁启超、林长民二人向徐世昌建议在总统府设一个外交委员会,任外交元老汪大燮为委员长。徐采纳了,并以孙宝琦、熊希龄、陆宗舆、李盛铎、林长民、王宠惠、沈瑞麟、陈(竹录)为委员,林长民兼事务长,我是管秘书事务的事务员。徐世昌原是个极圆滑的老官僚,他虽被段祺瑞拥上台而自己并无实力,所以要拉拢各党派以增加他的势力。那时他已聘林长民为他的顾问,林劝他请梁启超赴欧洲游历,与各国著名人士联络,为中国游说,徐也采纳了。这个外交委员会设在紫光阁西南角旁边的几间小房子里,虽在总统府内,与府的办公处是隔离较远的。除汪、林二人及事务员们每日到会外,委员常来并对会务关心的只有熊希龄一人,王宠惠亦有时来,其他委员来开会时都是敷衍态度。当时我天真地以为对和会的政策都是由委员会决定的,传使来电都是由外交部送委员会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重要的来电确是抄送给委员会看的,但未必是全部。

外交委员会成立后,汪、熊二人即联合提出对巴黎和会的提案,共五大纲,首列破除势力范围,分目为收回租借地和铁路附属地,统一管理铁路,撤销外国邮电机关。其他大纲为取消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撤退外国军队,停付庚子赔款。梁启超出国前,亦来会与汪、熊、林、王等讨论了这个提案,以便在外接洽。提案经委员会开会讨论审查,于一九一九年一月六日一致决议通过,由汪、林二人亲呈徐世昌,奉命交院发。次日由林长民亲交代总理钱能训,于八日电致各专使,正在陆征祥抵法之日,三日后和会即开始。但以后我们才知道国务院电专使只将这个提案作为希望条件。

另有一事徐却完全接受了委员会的提议:陆征祥赴法途中与广州政府所派代表王正廷相遇,到法后陆即来电报告代表五人及名次,为陆、王、驻美公使施肇基、驻英公使顾维钧、驻荷公使魏宸组。汪看了这个名次甚为踌躇,因为和会只给中国三个席位,如五人轮流出席,怕有时对于和会情形有不接洽处;如由三人出席,则应为前三人,但陆无甚能力,王亦尚无外交经验,且对和会须南北一致,不知他的主张究竟如何,施则为怕多事的一个官僚,向不活动,这三人恐不足以应付局势。汪、林相商不决,我建议只好把顾提升到第二位,使他当冲,因为顾来电最多,与美国代表方面的接洽报告都是他这个驻英公使打来的,施并无一电;且二十一条交涉后顾所写的英文声明书颇为得体,他亦熟悉那个交涉的经过。汪采纳了,即将名次照改,与林同去请徐核定。徐同意了,汪、林回会,通知陈(竹录)到会将新名单交他电发。陈拿这个名单出门时,低声说:“这是要捣乱了。”果然,新名单到专使处,王、施大哗,陆窘极,他到瑞士去躲避,就以此事为一原因。但以后在和会上为中国辩论,确以顾为最力,并最能说。

委员会所提“破除势力范围”大纲里“统一铁路管理”一项引起了大争论。提案原文为:  “丙·凡以外资外债建造、已成未成、或已订合同而尚未开工之各铁路概统一之,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以各路为共同抵押品,由中国政府延用外国专门家辅助中国人员经理之,俟中国还清该总债之日为止。各路行政及运输事宜仍须遵守中国法律,概由交通部指挥之。”

这个提案的主要目标原是为收回以外资建筑、为势力范围骨干的东清、南满、安奉、胶济、滇越各路,因为国家无此实力,故欲统一管理之,又因无赎回之财力,故欲将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而以铁路收入还清。但以外债建筑的如津浦、沪杭、京汉等各路亦与势力范围有关,如不包括统一管理之内一律待遇,既不易得据有以外资建筑各路的各国同意,且恐收入不足以早日偿清总债而亦难于举一总债,因此欲将外资、外债建造各路一概统一之。

外交委员会提案于一月八日电各专使,约一个月后,因中国代表在巴黎要发表包括西原借款合同的中日秘密协定,日使小幡于二月二日到外交部抗议,日本人办的《顺天时报》登出反对铁路统一的社论。而交通总长曹汝霖声明对于统一铁路案尚待研究,外交委员会委员陆宗舆亦称彼在会本不赞成。先是,称为旧交通系领袖的梁士诒已有反对统一铁路的言论,至是乃与称为新交通系领袖的曹汝霖一齐反对,认为统一即是共管。那时交通部顾问贝克和中英公司经理梅尔思各拟有“万国铁路团”私案,是共管性质,反对者即以此种拟案与外交委员会提案并论。

二月十八日钱能训约赞否两方集会于春藕斋。汪、熊声明提案与贝克、梅尔思拟案无关,最后梁亦表示赞成之意。钱声明双方无根本不同之意见,办法应再详议。汪推曹、梁拟案。三月七日国务院召集春藕斋第二次会议,曹、染提出破坏原提案的草案,林长民因双方争持不下,拟了一个妥协办法。汪不同意,会后即辞职不复到外交委员会。

平心论之,委员会提案中所举措总债及延用外国专家辅助经理的条件,是因为当时实际情形不能避免,并非共管性质,但以后是否会流于共管,确应考虑。举总债时如何方可不受新银行团的压迫,更是问题。熊希龄以为此等皆系商订条件时所当注意,但政局多变,商订条件者为谁,亦难保证。另一方面,破除势力范围单靠要求,无此实力;但不破除则势将引入瓜分,提案人认为这是最重要的理由。要之,原提案人的用意在破除势力范围,并非为私,他们提出由交通部指挥,而当时他们在交通界并无一个立足之点。梁士诒提出已成外债各路不在统一计划之内,有保持他由于管理和调运铁路收入而来的“财神”头衔之嫌疑。曹汝霖《顺天时报》反对后出场,陆宗舆在第一次春藕斋会议时,竟为高徐、济顺两路辩护是商业性质而非政治性质,则简直的与日本“一鼻孔出气”了。这是赞否两方主要不同之点。徐、钱则以圆滑手段依违两可于其间而终偏向亲日派。曹、陆被称为亲日派,汪、熊、林等则被称为亲英美派。

亲英美派是一班无拳无勇的知识分子,在国力太弱时,过分寄望于和会,尤其是对于威尔逊的和平条件十四条,以为公理或可战胜强权而欲借他人之力来保持自己的国土,这只可说是可怜。但外交战术本当利用形势和对方间的矛盾。在欧战中,英无力东顾,日本已几乎大嚼“狮子”的一份肥肉,战后美国在海军方面又与英并驾齐驱,纽约还要夺取伦敦的世界金融中心。以势力平衡为传统外交政策的英国,本已利用后来的美国所提出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口号,以保持他所夺取的中国利权,战后他更得以“血浓于海”的甜言,利用日美间的矛盾以联美抗日。所以英美方面对于外交委员会所提破除势力范围一项,曾由两国公使表示赞成。美使芮恩施、英使朱尔典都曾宴请争论铁路统一政策的当事人而于宴后畅谈这个问题,并都声明贝克与梅尔思的私案与使署无关,他们二人亦不能向和会提出,与美使会谈时,汪大燮提出三点:“(1)债权国权限只能及于投资确实,本利有着,其他不能过问;(2)执行之权完全归中国政府,他国不得过问;(3)为使资本家安心起见,可设立评议部,以便稽核或建议改良。”其中第三点是因为当时铁路收入常被任意挪用亏欠而提出的。林长民曾刊印一本《铁路统一问题》,以披露全案的原委。梁士诒曾表示应当保存势力范围而“赖均势以求存”,他的机关报也发出了这种言论。当时我曾写了一本《撤废势力范围论》小册子送各处以辟之。

汪大燮辞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徐世昌屡次慰留,亦不肯回会。以后和会对中国形势日恶。日本原已在一九一七年一--二月与英、法、俄、意订立了继承德国在山东所夺取的权利的秘密协定,至是日本代表声明如不照日本提案解决,日本将拒绝签和约。英代表劳意乔治亦宣称日本如不参加国联,英国亦不参加。意大利代表则已因阜姆港问题不遂意而退出。于是威尔逊亦对日本让了步。中国代表团急电纷来,林长民乃亲到汤山恳汪回会视事。

四月三十日,英、美、法三巨头决定了凡尔赛和约一五六、一五七、一五八三条,将德在山东所夺取的权利都让与日本。五月一日,陆征祥来电称如不签和约,则对撤废领事裁判权、取消庚子赔款、关税自主及赔偿损失等,将来中德直接交涉,是否较有把握,亦是问题。他怕将来与战败的德国直接交涉失败,因而就主张签字,对日本屈服,这实在是太可笑了。外交委员会紧急会议决定不签约,由汪、林将致专使拒签电稿亲呈徐世昌,徐令国务院拍发。但二日国务院又密电专使签约,院里电报处一个林长民的同乡当晚潜去报告他。三日凌晨,汪、林到会,汪命即刻结束会务,并自草自缮辞呈送徐处而去。我将档案整理了,亲自送交外交部条约司长钱泰接收。林密电梁启超并请他通知巴黎中国留学生,他另又通知国民外交协会嘱发电反对。我回会收拾杂务后,打了一个英文电与上海复旦公学李登辉校长,说“政府主签,我们在此已尽其所能反对,请上海响应”,这个电的署名是随便写了三个英文字母。这个电文曾经登在英文大陆报面页第二行一个方格里,日期不记得了。傍晚我到汪处报告,汪问还有什么办法可想,我说:“北大学生本要游行,何不去告蔡先生。”汪即坐马车从东单二条东口赶到东堂子胡同西口蔡宅。蔡即电召北大学生代表于当晚九点在他家会议。北大学生原定于五月七日(即一九一五年日本发出关于二十一条要求的最后通牒之国耻纪念日)游行,于是决议将日期提早三日,因而“五四”运动就变为五四运动了。

二、国民外交协会的活动  外交委员会成立时,我们早已感觉到政府的亲日倾向,就组织了一个国民外交协会,以备与外交委员会互相呼应。协会在熊希龄宅开成立大会,有会员几十人,以后逐渐增加至百余人,其中有不少各大学学生和几个湖南、贵州等西南各省的代表。协会会所系借用西单石虎胡同私立松坡图书馆西文部。协会成立时,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人为理事,并推干事六人,为:总务陈介、外交叶景莘、文牍寿洙邻、法律王文豹、交际魏斯炅、庶务郑舜钦。以后因警察常去麻烦,郑不能应付,又请英文导报经理梁秋水任秘书。理事常到会的只熊、林、王三人,干事经常办事的只寿、郑、王三人。

五四运动中,学生被捕三十六人,各校长和汪、熊、王等都请警厅释放,未允。协会决定于五月七日国耻纪念日在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开国民大会。那天清晨,梁秋水从煤渣胡同东口导报馆(今人民日报宿舍)到石虎胡同,路过公园,见园门关闭,门外有武装警察十余人,并架起机关枪。他到会不久,即有武装军警三十余人进来,在院中站满。梁问何事,答谓由卫戍司令部警察总厅派来,禁止在公园开会,不遵命即逮捕会员,封闭会所。梁问:“司令部和警察厅是日本机关,还是中国机关?”答谓:“是中国机关。”梁又问:“诸位薪饷是日本的钱,还是中国的钱?”答谓:“是中国的钱。”梁三问:“诸位知道我们为什么今天要去公园开会?”众答:“不知道。”梁告以是为反对签和约,又说:“不料当局反来禁止我们开会,这明明是帮助日本压迫我们,……诸位都是中国人,如果都是老汉,请快快与我们同去公园开会。”众皆无言,梁请他们进厅休息,饷以茶烟。有一个卫戍司令部人员说:“我告诉你真话,会员可不逮捕,会所可不封闭,但公园万不可去,如去一定死人如麻。”梁答道:“俗语说,‘来者不怕,怕者不来’。”那时会员陆续到了一百多人,梁指道:“自来送死的愈来愈多了。”双方相持许久,那个卫戍司令部人员请梁想个办法。梁沉吟些时说:“如要我们今天不去公园开会,今天必须先把被捕的学生释放。”那人打了多次电话,最后说,“长官同意梁先生的办法”,但问谁负责。梁说:“我姓梁的负完全责任。”于是军警散后,会员们整队向天安门进行,在新华门前与被捕释放的学生相遇,大家一齐转向前门,沿路高呼“反对巴黎和约”,散放传单,熊、林二人亦赶到了。会员们一部分到商会开会,一部分到先农坛去开会,下午四、五点钟回石虎胡同而散。

五月八日,北洋政府又颁布弹压学生命令。六月三日北京学生讲演,被捕的为数更多。但各地民众已相继起来,罢课罢市,抵制日货,遍及全国,北洋政府被迫罢曹、陆、章等。六月十日,徐世昌咨两院辞职,但仍通电各省主张签约。六月二十三日,国务院电各专使签约。二十八日签约之日,巴黎中国留学生包围了代表团寓所,周鲠生先生就是去包围的一个。本来各专使并非无爱国思想,更非亲日派,未必愿签约。陆征祥实是个好好先生,我们常批评他不过是个“大礼官的材料”。他也许会迫于政府命令去签,如袁世凯命他签《民四条约》一样,但亦不能与曹、陆一概而论。其他专使都是精明机警的,即使专为个人着想,亦未必肯负这个签约的责任,来蹈曹、章的复辙。当时各处电专使拒签的电文有极严厉的。那时陆原是欧美同学会会长,蔡元培是总干事,王宠惠和我是副总干事,我们于三日以三人名义电陆勿签,我起的电稿最末说“如签,回国不利”,蔡以为不应恫吓他而删去了。但国民外交协会连去三电,第三电全文为“公果敢签者,请公不必生还”。此外各处去电必有更激烈的,专使们敢犯众怒吗?专使寓所既被包围,于是不去凡尔赛签约而对巴黎各报发表了一个正式声明,历述中国代表团的苦心:如四月四日对和会的抗议,五月六日关于山东条文保留的提议,五月二十六日在保留条件下签约的正式通知,并举出一八一五年六月九日维也纳条约签字时瑞典代表保留三个条文而签约的前例,以驳斥保留无前例之说;以后中国代表又提出将保留条件作为和约附件,不被接受;又提出在赴凡尔赛签约前送一保留山东条文的声明,而和会主席只允在签字后送去;代表团以签字后的声明效力可疑,又提出修改声明字句,亦不被接受。因此,声明最后说,中国代表团为正义,为国家,只有不签约,以待世界舆论之裁判。这个声明是否预先拟好的,不得而知。

拒签凡尔赛和约,除少数人如曹、陆、章一派外,是全国人民,包括群众、学生、知识分子和一部分统治者或曾充过统治者的一些人的爱国思想和力量联合起来所造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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