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位北大人入选!“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36名建议人选公示

编者按: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8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关于“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的公示》。公示提到,根据评选颁授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反复比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统筹考虑,产生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据统计,共有6位北大人入选此次建议人选名单,于敏、屠呦呦2位校友名列“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吴文俊顾方舟、高铭暄、樊锦诗4位校友名列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微信图片_20190828101125_副本.jpg

《人民日报》2019年8月28日第2版

共和国勋章

(以下入选的北大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敏

1951年,于敏从北京大学毕业(图源:新华网)

于敏,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8月生,2019年1月去世,天津宁河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高级科学顾问、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他是我国著名核物理学家,长期领导并参加核武器的理论研究和设计,填补了我国原子核理论的空白,为氢弹突破作出卓越贡献。荣获“两弹一星”功勋奖章、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全国劳动模范”“改革先锋”等称号。

屠呦呦

1951年,屠呦呦考入北京大学,在北大医学院药学系学习

屠呦呦,女,汉族,中共党员,1930年12月生,浙江宁波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青蒿素研究中心主任。她60多年致力于中医药研究实践,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研究发现了青蒿素,解决了抗疟治疗失效难题,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类健康事业作出重要贡献。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改革先锋”等称号。

国家荣誉称号

(以下入选的北大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吴文俊

1951年8月,吴文俊回国任北京大学数学系教授(图源:新华网)

吴文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19年5月生,2017年5月去世,上海市人,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对数学的核心领域拓扑学作出重大贡献,开创了数学机械化新领域,对国际数学与人工智能研究影响深远。他开创了数学机械化研究领域,用算法的观点对中国古算作了分析,同时提出用计算机自动证明几何定理的有效方法,在国际上被称为“吴方法”。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顾方舟

1944年至1950年,顾方舟就读于北京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图源:新华网)

顾方舟,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6月生,2019年1月去世,浙江宁波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原院校长、研究员。他是我国脊髓灰质炎疫苗研发生产的拓荒者、科技攻关的先驱者。他研发的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护佑了几代中国人的生命健康,使中国进入无脊髓灰质炎时代。荣获全国科学大会成果奖和“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高铭暄

1949-1951年,高铭暄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图源:澎湃新闻)

高铭暄,男,汉族,中共党员,1928年5月生,浙江玉环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为我国刑法学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

樊锦诗

1958年-1963年,樊锦诗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

樊锦诗,女,汉族,中共党员,1938年7月生,浙江杭州人,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研究馆员,第八至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她是我国文物有效保护的科学探索者和实践者,长期扎根大漠,潜心石窟考古研究,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探索形成石窟科学保护的理论与方法,为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永久保存与永续利用作出重大贡献。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改革先锋”等称号。

关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标准是什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

“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周期是什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

今年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庆前夕将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分别向俄罗斯总统普京和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授予“友谊勋章”。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怎么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201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进一步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评选颁授作出细化规定。

与共和国同行的北大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一代又一代北大人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在不久前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其中有11位北大人。

他们是:国防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于敏;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者  王选;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王家福;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  厉以宁;海归创业报国推动科技创新的优秀代表  李彦宏;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邹碧华;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探索者  林毅夫;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  胡福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钟南山;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优秀代表  屠呦呦;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  樊锦诗。

与共和国同行,北大人将继续为国家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