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本科肄业、结业生可自考获文凭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李江涛)北京大学本科肄业、结业学生可参加由北大主考的自学考试继续学习,学业全部完成后,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此举在首都高校尚属首次。   北京教育考试院与北大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北京大学在籍“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 学习的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的内容:凡经北大正式录取但因故退学肄业、结业的本科学生,自肄业、结业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转为北京自考生,参加由北大主考的自学考试各相关专业(目前为计算机、法律、律师和心理专业)继续完成学业。其在校期间所修合格的课程,可按照学生所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根据相同或名称不同但内容要求基本一致的认同原则予以确认免考,并按自学考试规定的学分记入自学考试成绩管理系统。   课程安排将按照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要求,缺什么课补什么课。全部课程(含论文、实验、实习等)合格,可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原本科所修课程与所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全部相同而免考的,则必须参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环节考核;本科毕业但因故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向自考办申请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在北大学满两年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可按自学考试“专接本”规定,进入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习,免考在校期间已通过的相同和基本相同的自考本科课程。   据北大副教务长李克安介绍,北大每年都有少量学生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而肄业或结业,2004年这部分学生的数量约占毕业生总数的5%。这些学生继续学习的出路,成为一个新课题。北大方面向北京市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和建议,希望通过自学考试使这些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双方经过反复研讨,就北大肄业、结业学生转入自学考试序列的课程认证原则和相关实施办法达成实质性协作试点方案。   目前北京共有20所公办高校参加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北京教育考试院将视北大试点方案实行的情况来决定今后是否在其他高校推广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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