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人才集结号——北大洋先生】(一)杰弗里•雷蒙:开创法学教育新纪元

【编者按】北京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战略研讨会将于今年召开。值此战略研讨会召开之际,我们将陆续推出“吹响人才集结号——北大洋先生”、“高才博学——优秀外籍博士后”、“与国际接轨、争创一流”等三个系列报道,回顾和总结6年来北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成果与经验,为北大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献计献策。2006年以来,在我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指引下,北京大学将引进国际人才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部署,聘请世界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他们分布在全校各个院系,兢兢业业地从事教学和合作研究,为北大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呕心沥血、不遗余力。他们带领国内学术骨干力量共同建设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将青春和智慧献给了文明古国追求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为了认真梳理我校自2006年来引智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吹响人才集结号——北大洋先生”系列报道,力求从多个视角审视北大的引智工作,反映外籍教师对北大的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

杰弗里•雷蒙 (Jeffrey Lehman,1956— ),男,美国人,法学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法和公共利益法,曾任美国康奈尔大学校长、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律秘书、美国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主席。现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2011年9月,获中国国家“友谊奖 ”。

犹如时光倒流一百年。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同文馆聘请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担任国际法教习,开设“万国公法”课程,将国际法引入清朝,传播带领中国融入世界的核心话语。这是中国近代法学的滥觞。

是时,有一个至今耐人寻味的历史场景:

开学之际,当时的校长孙家鼐为了表示对欧美礼仪的尊重,表示洋教习不必祭拜孔子的牌位。而丁韪良在全体中外来宾面前执意向中国的圣人孔子脱帽致意,为一些基督教人士所不满,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以开容的姿态融入中国,成了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份子。

一百多年后,北大迎来了另一位美国法学界的改革派人物,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开创中国式美国法教育,成为率中国律政学生军申请在美执业的第一人。他的办公室门永远敞开着——如果有人在的话,他永远以“开放的心态,不高高在上也不遥不可及”的姿态示人,他永远笃行教育的改革和全球化。他就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以下简称STL)的院长,前康奈尔大学校长雷蒙教授。

我们不需要你教我们中文,需要的是你带来先进的法学教育

雷蒙与北大的渊源可以上溯至1998 中美法学院院长领导力论坛 ,200 余位中美法学院院长齐聚北京,深入探讨中美法律比较研究之道。在这次论坛中,雷蒙教授结识了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吴志攀,二人相谈甚欢,并着手开展两院教职人员的学术交流。雷蒙教授担任康奈尔大学校长后,与北大的联系更为密切,包括每年遴选一批康奈尔大学本科生参加北大暑期学校等多个项目。

“许智宏(北京大学前校长),海闻(北京大学副校长,深圳研究生院院长), 郝平(原北京大学副校长,现任教育部副部长)是一群特殊的人,一群我特别尊重的人,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北大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正是这样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促使雷蒙和他们建立了非常密切的私人友谊。

时至2007年,雷蒙在纽约见到了风尘仆仆的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他专程来与雷蒙探讨,能否在中国法律教育上采取与美国相似的方式,相同的国际标准和国际模式,使中国学生不必跨出国门也能接受到美国式的法学教育,得到J.D.(Juris Doctor,法学硕士)模式的培养。海闻直入主题:“您是否愿意和北大共建一个融合J.D.和法律硕士的国际法学院,您是否愿意和北大共建一个镶嵌在美国法学模式里的中国特色法学教育平台?”

“虽然我喜欢中文,但我不是中国专家,甚至不会中文。”雷蒙婉言谢绝。

“我们中国人全都会讲流利的中文,我们不需要你懂中文,我们需要您带来先进的法学教育方式和教育实践。考虑到这些年来您和北大在官方和私人层面的多重接触,您是最合适也最让我放心的人选。”

雷蒙仍然陷在犹豫里,他还向海闻推荐了一些同样富有资质和经验的院长人选。

“最后,海闻说服了我。”“我选择出任院长的根本原因是出于友谊和忠诚。海闻教授很有远见卓识,这很让我钦佩。STL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在中国如此, 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先例,能够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开拓也是我的幸运。”

一年后,中国版J.D.正式在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启动。作为一项跨国性的课程教育,STL旨在引进新的国际标准化的法律教育项目,培养跨国性法律人才。雷蒙说,这项举动意义重大——它意味着中国学生以后在国内也可以接受到这样的法律教育,同样也表明中国将参与到J.D.项目的发展改革中。“因为J.D. 项目在全球任何地方都保持着持续的发展和改革。”

“J.D.之所以意义重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不同法系之间的协调,协调民法体系和普通法体系,融合西方观念和东方观念,而每一项本身又是那么的根深蒂固、风格鲜明。要成为一名出色的跨国律师就必须具备从多重视角理解问题、协调问题的能力。”

我很荣幸,肯尼迪大法官在哈佛大学的毕业典礼演讲上谈论我们的STL

雷蒙教授的一长串头衔背后是他在美国法学界和法律界广泛而深入的社会资源网络,他至今每月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美国,一方面和家人相聚,但更多的时间还是投在STL上。演讲、沙龙、出版,扩大STL的知名度是他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成效也十分显著,包括《华尔街日报》在内的美国多家媒体对STL进行了报道,这为STL引来了大批师资。且不说任教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乔治 • 弗莱彻 (George Fletcher)、杰克 • 戈德史密斯 (Jack Goldsmith)等受邀前来 ,随行的助教们也多毕业于哈佛、哥伦比亚、密西根等知名大学的法学院。“前几天,一位哥大法学院教授把他的简历发给我,主动请缨到STL教课。去年在STL教授刑法学的一位教授也写信申请再续教职。我曾经的上司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肯尼迪 (Anthony Kennedy)大法官也来上过课,他还在哈佛大学的毕业典礼演讲上提到STL呢。”雷蒙的兴奋溢于言表。

在保障师资力量之外,雷蒙还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设立“法律诊所”为学生提供参与实际法律案件的机会,也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一些学生就和“法律诊所”负责人巴斯琪尔(Cecily E .Baskir)教授一起参与到两件美国移民案件中,为远在大洋彼岸的当事人申诉。如今,喜讯传来,其中一件已经胜诉,另一件被发回重审,这在中国大陆可是头一遭。“目前我们接受了美国法的教育,将来条件成熟以后,一定会尝试考取美国的律师执业资格 (Bar Exam ),成为一名高端的跨国法律人才。”参与诉状撰写的学生李博业对未来信心满满。

然而,“考取美国的律师执业资格”为时尚早。美国律师协会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以下简称ABA)仍对此保持缄默。 “法学专业博客”(Legal Profession Blog)曾撰文分析STL 值得关注的三大原因 :“第一,这是前康奈尔大学校长雷蒙一手创建的;第二,和美国所有的法学院一样,STL聘请美国教授,采用英文教学,案例也多从美国法中选取;第三,为了学生将来能参加美国律师考试,学院向ABA 申请认可。”是的,STL是第一个向美国律师协会递交认可申请、第一个尝试成为美国本土以外获得ABA认可的法学院。“我们满足ABA的申请基准:全英文教学、全外教教学、美国法教学。况且在ABA的书面文件中,从未规定递交申请的法学院实体必须在美国境内。”

钻研法规条文也许是法律人的天性,但做出寻求ABA认可这一决定决非一时冲动。雷蒙向昔日老友、一位ABA认证委员会顾问,多次咨询、探讨过申请成功的可能性。“即便只有一线之机,STL也要试试,而且这事确实相当有可行性”。伴随而来的便是漫长的申请之路。一年前,STL向ABA正式发出认证申请,ABA随即成立了专门审核委员会,同时向社会广开谏渠。来自美国社会的反应并不积极,甚至有人视之为中国崛起的威胁。“每年全美有不计其数的法学毕业生考美国的律师执业资格,如果STL迄今录取的所有学生都有此意愿也不过两百人,根本不可能对美国法学界造成什么影响。”

除了努力为学生的未来创造条件和机会,雷蒙也将“亲切”、“平等”的信条带入了STL的日常教学。只要他在,办公室的大门便会大敞着迎接每个需要帮助的同学。“学生有时候可能会怯于我是院长而不敢敲门,但我的门开着,就可以主动招呼他们进来。”有时候他甚至朝门外的同学开玩笑,“嘿,你好吗?是来找我共进午餐的吗?”他们当然不为午餐而来,但却因为简单的问候舒缓了心情。时间长了,也敢在路遇雷蒙的时候像朋友一样打个招呼。

2009年夏天,学生们在海边搞烧烤和篝火晚会,他们邀请了雷蒙。他一身沙滩装进入大家的视线,有人忍不住大喊:“好有感觉啊!”以至于“所有人都瞬间笑翻了”。

“他对STL的氛围影响真的很大。因为他不关门的习惯,其他老师现在也都不关门了。而他带来的这批老师也跟他的风格很像,平时跟学生吃饭聊天都很随意。于是整个STL都弥漫着浓浓的美国校园式的‘人人平等’的气息。” STL副院长许华说。

STL是一项基于北大平台而影响未来世界的实践

雷蒙曾在律师事务所从业多年,谈起那段唇枪舌剑的日子,他颇有一番激扬文字的意气:“做一流的律师首先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说出的每一个字,并且让客户、同事,让每一个人相信你说的就是真理。如果不能达到这一点,退而求其次,至少同事间要保持绝对的相互信任,这是成功处理案件的基石。第二, 要保持热爱学习的好奇心,包括法律、医学、地理等方面的知识都要有所掌握。最重要的一点是,好律师喜欢教授别人,喜欢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知识与见解,不仅仅告诉客户他的救命稻草是律法中的哪一条哪一款,还要向他们道明其中原委。”这些对初入法学界的学生弥足珍贵,这些职业成就与道理,毫无例外地都被慢慢渗透进STL的日常教学和课外活动中,让他们逐渐变成这个社会中的 “精英 ”。

与律师的高薪精英身份相对应的,是水涨船高的学费,这也是美国法学院不言自明的敛财之道,借钱贷款去读法律的大有人在。STL作为一所美国模式的法学院,四年的学费总和为20万人民币——这根本无法与教职人员的工资支出相平衡,况且他们都是来自美国一流法学院的教授和助教。“在美国,J.D. 的课程规模非常小,可能一门课只有三四个学生,教授在每年三门课的教学任务外还要完成一定的课题研究,于是学院不得不提高学费来缓解问题。但在STL,我们有90人的大课,教授的课程安排也多一些,事实证明,这种结构在中国很有效。如果你生于富庶之家,你当然可以选择上八九人的小班教学,但课堂规模与学业成就,或者说职业成就的相关性很低。”

相对低廉的学费带给美国教授们的不仅是相对较低的薪水,还有更繁重的课程,甚至没有带薪学术假期。但雷蒙却逐渐收到不少美国年轻教授的邮件,表达他们想来教书的强烈愿望。

为什么这么多人对STL感兴趣?“对他们来说,STL是一项基于北大平台而影响未来世界的实践。”如今,不仅中国的大学在借鉴STL模式,美国的大学也有类似规划。“希望我的学生们在毕业之后不要为高额的学费债务所累而只能选择当律师,他也有选择去政府、去高校,甚至进入媒体的机会。”

正如雷蒙所说,生活有太多令人惊异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好的大学应该是一扇眺望世界的窗口,成为开启眼界的地方,成为拓展可能的地方。雷蒙也正看重了北大这座综合性大学兼容并包的气质和“更多的可能性”。众所周知的是,北京大学本部有着被外界称为“中国最出色的法律教育机构之一”的法学院,而雷蒙希望STL能够与之比肩,“一北一南”,成为中国法律教育的一个补充。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面向国内的,虽然学生也学习国际法课程,但教学重点依然落在中国的国内法环境中;深圳国际法学院则是面向国际的,在这儿所有的课程都用英文教授,因为英语是国际商务和国际法律领域的通用语言。“北大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也是举世瞩目的综合性大学。就让我这个‘更多可能性’ 的实践从这里开始吧。”

与STL国际化的教学特色相对应的,是这里自成一体的紧张学风,“高压”与“快节奏”成了这里学习的关键词。“在国际法学院学习要有120%的努力才行。如果课前不准备,仅仅靠课后弥补,学习效果的差距在老师眼里一览无余。”许华对此感到很欣慰,“我们这儿的学生喜欢钻研,在四年时间里他们渐渐把追求完美变成习惯,变成法学的偏执狂。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有的人天性上进勤奋,有的人不喜欢太辛苦,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就好,我只能说前者更适合STL。”

立足国际化,STL里还有另外两个外籍群体,一是来自美国一流法学院的助教们,二是慕名前来的国际学生。“他们对所在班级甚至整个学院的氛围都有影响,至少天然的语言优势会让本地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英文水平,刺激他们更努力地去学习英语。”毕业于常春藤盟校、现就读于国际法学院的学生克莱斯特 (Christ)非常珍惜在STL 的机会:“在美国没有几所大学的师资队伍能和STL 相提并论。”

经常穿梭于美国、印度、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雷蒙教授真的太忙太忙,但每一次落地,他都约请企业、律师事务所人员会面,为学生争取实习或工作的机会。“STL 培养的第一批学生明年(2012年)毕业 ,STL 的价值要靠他们去体现,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将STL呈现在大家面前。”

“我不知道自己会在STL待多久,我只希望离开的时候STL已经茁壮成长,羽翼丰满,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会感到真正的满足。STL如今已经有了教学的根基,资源和名望的根基也都打实了。也许在学院成立之初,大部分是我的功劳,但现在显然不是了。不过我依然希望能为它投入更多,至少现在还不是我离开的时候。”(文/江玲 易洁)

 

编辑: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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