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论坛2011•WTO圆桌会议召开第二次筹备会

10月18日上午,北京论坛2011•WTO圆桌会议第二次筹备会在法学院陈明楼602会议室举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所长、圆桌会议负责人邵景春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刘东进副教授、郭瑜副教授出席会议并听取了由国际经济法博士生代表汇报的筹备工作进展,邵景春老师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详细的规划。

邵景春教授在会议上强调了WTO圆桌会议的重要性。他表示,首先,今年恰逢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纪念,也是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第二次参与北京论坛的筹办工作。2006年,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参与了第三届北京论坛年会,与会成果受到主办方高度赞扬。此次承办工作,也得到主办方的高度重视。在之前的北京论坛筹备汇报会上,主办方对WTO圆桌会议表示出很大的兴趣,韩国高等教育财团事务总长朴仁国先生亲自推荐了一名嘉宾参与圆桌会议。

其次,从今年开始,北京论坛升格为北京大学与北京市政府合作的更高规格学术论坛,11月5日至6日的圆桌会议中后部分将在新落成的法学楼中举办,这是展示北大法学院风采的一个良好契机。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的承办工作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圆桌论坛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也在法学院学生中产生很大反响。总之,在主办方和学院的双重领导和期待下,只有从细节做起,才能让每一位与会嘉宾和学者能够全身心投入,为今年的北京论坛奉献一场新颖别致的圆桌会议。

在筹办会议的具体细节上,邵景春分别听取了媒体联系、会场布置、志愿者招募与培训、 出席圆桌会议嘉宾的接待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国际经济研究所在会议筹备的每一个环节上都成立一个团队:由一位老师负责规划,一位博士生带领若干学生志愿者执行。WTO圆桌会议与其他分论坛相比,有两个突出特点:首先,与会人员分为参会学者和来自政府、企业、法律实务界的参会嘉宾两部分;其次,圆桌会议搭建起的多方交流平台不仅限于会议期间,而且是一种长期的对话与合作资源。邵景春针对这两个特点,提出了在会场布置和会务服务上的一些创新,比如为与会人员制作精美的纪念手册等。

筹备会结束后,邵景春就圆桌会议的两个突出特点进行了详细地阐述:首先,“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十年之发展”这个主题本身就囊括了学术界、政府、企业、法律实务界的不同声音——政府谈判代表可以分享从工作一线中提炼的观点;企业在入世十年期间发生巨大变化,变革中的问题以及对将来发展的展望等,均值得政府和学界的关注;中国在WTO框架内的争端解决需要法律实务界人士的参与;学术界则从WTO规则实施的实践中提出新的问题并展开研究,形成富有价值的观点和理论,再次指导实践——“这个圆桌会议真的能产生思想碰撞的火花。”邵景春说。其次,“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十年之发展”这个主题下列了四个分议题,其中两个议题主要讨论世界贸易组织总体方面的问题,另外两个主要讨论世界贸易组织与自由贸易区的关系,以及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恰好今年既是中国入世十周年,也是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年”。中国入世,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成就,中国经验也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我们从不同成员国请来权威的嘉宾和学者,就WTO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合作、中国与WTO进行对话。我们也从不同群体中请来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的嘉宾,就中国入世十年进行对话。”“此外,韩国高等教育财团事务总长朴仁国对自由贸易协定(FTA)非常感兴趣,这个议题也是首次作为专场议题出现在北京论坛中,相信会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本次WTO圆桌会议的召开,只是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筹办工作第一阶段的一个小结。另悉,当天下午,圆桌会议学生志愿者面试已经顺利进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WTO法律研究中心正在为一场思想碰撞的火花做足充分的准备,期待着它绽放在北京大学未名湖畔新法学楼的上空。(校刊记者/郑祎宁

 

编辑: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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