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苏力主讲才斋讲堂第四十一讲:中国的社会变迁与法治

9月13日晚,北京大学才斋讲堂第四十一讲在二教107拉开帷幕。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以“中国的社会变迁与法治”为题,讲述了自己对法治社会的必然性以及与之相伴的难题的思考与感悟。本次讲座是才斋讲堂新学期的第一讲,常务副校长王恩哥主持了讲座。

首先,朱教授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论证了法治的内涵。他认为,法治,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说,就是生活要有规矩,能够让人民有稳定的预期,能够使自己得到公正的对待。与此同时,朱教授也指出法治并不等于完满的社会,在一个好的社会中,法治能够解决最重要的问题,如生存、尊严等,但不可能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随后,朱教授从中国社会近百年来经历的经济、政治、社会变迁,分析了法治社会的必然性以及与之相伴的难题。通过对比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朱教授指出传统社会由于生产力、地域限制等种种原因,形成了一个以熟人社会为特征的社会。在熟人社会里,由于相互之间的制约、约定俗成的规矩等,大多数问题可以内部解决,因而法治的作用微乎其微,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熟人社会不存在问题:传统社会的人们提倡邻里间相互帮助,这就容易造成地方保护主义,而国家观念的缺乏,则会导致对非本地人歧视的加重。此外,国家由于经济实力不够强大,无法抵御天灾人祸带来的影响,对新出现的问题也不能与时俱进地加以解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流动,传统熟人社会的格局被打破。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社会存在的问题也随之增多,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逐渐凸显。朱教授对现代社会中法治的必要性提出了五点认识:一是法治可以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市场经济要求法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三是法治可以约束官员,督促官员依法行政;四是当某一小事引发社会问题时,需要法治予以应对;五是法治可对民生问题予以保障。朱教授同时也指出,法治在现代社会具有必要性,然而法治却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现实问题。

最后,朱教授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领域说明了中国社会的变化,法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难题,并对大家提出了承担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的期许。本次讲座拓宽了在座师生的学术视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编辑:碧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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