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云·校友采访录之四】陈忠林:忠于本心,特立独行的法学家

【编者按】:日前,北大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采写的图书《故乡的云》由北大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采访了27位自改革开放以来北大留学回国的优秀校友,深入挖掘了他们响应祖国号召投身国家建设的感人事迹,引导青年学子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将北大人为祖国和人民奉献青春和力量的精神发扬光大。《故乡的云》是继《西部放歌》之后“北大博雅系列”丛书的又一力作。本网将陆续编发本书文章,以飨读者。

他曾一时豪兴,独自横渡长江;

他曾赤脚走在意大利的校园里,漫步思考;

他也熬通宵玩电脑游戏,只为创造新纪录;

他曾站在重庆“打黑”舆论的风口浪尖,为李庄案中的重庆市政府“挺身而出”;

他也曾被人称做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这就是陈忠林,一位敢说敢为、被贴上非主流标签的法学家。

在众人意料之外考上北大

像当时的很多人一样,陈忠林17岁那年赶上了“文化大革命”,放下了书本,走向了农村。现实并没有磨灭陈忠林对于知识的渴望,“当时还是很关心时事的,也爱学书本知识”。回忆起那段岁月,陈忠林言语中还是有些许遗憾,“我们整天劳动,而且没有老师,想要往前走是很难的。”当时他有几个一样热爱学习的朋友,经常在劳动以外的有限时间里学习,这样通过自学,他把初中的知识都补上了。他还抓住了在村子里写大字报的机会,看看报纸,了解他关心的时事。

结束农村生活的陈忠林,并没有立即返回学校,而是在当地的一座工厂留下来,成为了一名工人。他的勤奋努力和在宣传工作上的丰富经验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誉,不久就被推举为党组织副书记。由于特殊时期的管理混乱,陈忠林的组织关系一半在党组织,一半却放在了厂子里。这也成为他走上求学道路的重要原因。“当时我工作干得很好,但关系始终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高考来了,我心想就试试吧,多一条出路。”

到报名了,可还是出现了问题——当陈忠林兴致勃勃去报名的时候,他才发现已经是截止日期的第二天了。软磨硬泡,招生组最终还是帮他把名给报上了。陈忠林随即开始准备高考,白天需要工作,复习的时间相对较少,“幸好当时把初中的知识都补完了,加上平时还是比较关心国家大事的,(复习起来感觉)还是可以(跟上)的。”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很多人,包括陈忠林自己都不相信,“我印象很深的是我们党委书记不相信,反复地说‘陈忠林怎么就考上北大了?’他女儿高中毕业,考90分,我考375分。”陈忠林乐呵呵地回忆当时的经历,似乎回到了当年,依旧沉浸在那一刻的喜悦中。 “我英语只考了30多分吧,现在想来真傻,我当时看得懂的就划勾,看不懂的就不勾。现在看来应该全部勾,我不懂的也得勾啊,搞不定能高个20分……”说完又爽朗地大笑起来。

最难忘在北大26楼的简单婚礼

从家乡重庆到北京上学,陈忠林要坐两天两夜的火车,那时候的他还晕车。为了防止晕车,陈忠林空腹上车,只在饿的时候吃个鸡蛋充饥,但是还是不停地想吐。“世界上有两种痛苦非要自己尝过才知道的,一个是牙痛,另一个就是晕车,偏偏两种我都赶上了”。他说。

和现在很多人把法学当做自己的第一志愿不同,陈忠林学习法律有点阴错阳差。很多人不知道,陈忠林的第一志愿并不是法律,而是中文。“当年语文考填空题让我们填连词,只能用一个字。我已经填好了,肚子疼去上厕所,回来后突然觉得一个字太文雅,不够通俗,就把填好的都改成了两个字,这道题好像是15分。如果没有瞎改,我语文就是86分了,当时是71分。那我肯定考上中文系了。”回忆起这个情节,他止不住哈哈大笑。

虽然考取的专业是法律,陈忠林也没有放弃对于文学的喜爱,平时一有时间就泡在图书馆看书,“基本上把开架阅览的书籍全部都读过了。” 回忆起当时看过的书籍,陈忠林最喜欢的还是伏尔泰的《老实人》,“当时我总想怎么会有这么有文采、这么有意思的著作?”

和现在的很多同学一样,陈忠林在北大时最爱干的两件事,一是读书,二是学英语。从重庆的小县城来到北京大学,陈忠林接触到了很多平时接触不到的新事物,其中就包括了外国杂志,“上大学之后,接触到了很多外国杂志,那个时候对这些特别感兴趣。这些杂志是我了解外部世界的一扇窗口。”他优秀的英语水平也是在这个时候锻炼出来的,“后来在西南政法学院(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的外语考试中,我比其他英语老师的分数还要高,比他们最好的还要高20多分。”

在北大的四年读书生涯留给了陈忠林许多难忘的回忆,令其印象最深刻的应该算在26楼的婚礼。当时的情况特殊,很多人都是工作过一段时间才重返校园。对于当时的陈忠林来说,也到了成家的时候。在北大的最后一年,陈忠林把重庆未过门的妻子接到了北大,在宿舍楼举办了婚礼。关于婚礼的细节,陈忠林没有讲很多,只说了简单的几句话,“就把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留校的同学和老师都参加了婚礼”。但是,从他的表情、他的只言片语间,我们还是能够想象当年那场婚礼,简单而隆重,两张单人床并作一张,从此执手度一生。[L2]

“赤脚大仙”被写进比萨圣安娜大学校史

从北京大学毕业之后,陈忠林被分配到了西南政法学院做老师。因为是北大毕业的高材生,又有良好的英语基础,他刚到校就被确定为国家公派留学生。当时他选择的国家是英国,临出发一年突然被调整成了意大利。但陈忠林出国之前并没有学过意大利语,出国后他才开始学习。“起初其他人的意大利语都比我好,我又是年纪最大的。但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奇,多一种语言就多一种看世界的途径,最后在意大利语考试中我还是得了第一。”

1989年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整个国门还处于未完全打开的状态。意大利与中国也处于彼此不了解的状态,“要不是我去意大利留学,中国教育部恐怕都不知道比萨圣安娜大学,当地领事馆负责接待留学生的人还问我是不是来上高中的。”陈忠林的到来,比萨圣安娜大学也迎来了她的第一个中国留学生。

这是一位特别的年轻人,因为他竟然赤脚行走在校园里,被称为“赤脚大仙”。说到这事,陈忠林很坦然,“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觉得那么舒服,我就光脚了。”

这位给比萨圣安娜大学师生留下深刻印象的“赤脚大仙”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还为学校赢得了不少赞誉。有一次,南京的一个公司和意大利公司签合同需要找翻译,要找会意大利语的中国人。几经周折,有人推荐了陈忠林,帮助他们顺利地签订了协议,比萨圣安娜大学也因此赢得了赞誉。后来,他被写进了这所大学的校史《天才在这里成长》,在“一个与中国有关的特别记忆”中,有长达7页都是关于陈忠林在比萨圣安娜大学求学时的经历。陈忠林不仅没有丢中国人的脸,还“用最好的方式为自己伟大的祖国增添了荣誉”。

意大利的留学经历带给陈忠林的影响也是广泛而且深远的。在学术上,陈忠林吸收意大利的完善理论体系,将其与中国现实相结合,在刑法基本论问题上独辟蹊径,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观点,深入地影响了国内刑法学的发展。意大利大学灵活的教学方式和学术氛围,也启发了陈忠林的教学。1996年回国后,陈忠林就在教学上首创能充分调动学生与教师两方面积极性的“互动式教学法”,现已为各校刑法研究生教学普遍采用。现在陈忠林很想在国内推行意大利的学分制,放宽大学的门槛,“从教育的体制来讲,意大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大学是开放式的,实行真正的学分制,不收学费,想上大学就可以上。我们国的国力现在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这样一来,我们的学生更容易发挥他们的创造性。”

取得了博士学位之后,陈忠林面临着回到祖国或是定居异国的选择。留在意大利的机会很多,比萨圣安娜大学的留校任教的机会、好几家意大利企业也提供了职位,甚至还有人想找陈忠林合开诊所。意大利方面也提供了四年续签一次的绿卡。但陈忠林还是放弃了这一切,选择回国发展。国内有太多值得牵挂:西南政法学院校长的殷切希望、妻子的等待及10岁的孩子。

敢于贴上非主流标签的法学家

无论是对于“法治”观念的解读,还是对于“李庄案”、“许霆案”等热门案件的看法,陈忠林一直持有独到的见解。对此他自己也坦然承认,“我现在是少数派,我就是法律界里的非主流法学家。”陈忠林认为当前法学界的主流是割断法治与中国历史的联系,“他们说法治是一个外来的东西,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东西。我是不赞成这个观点的,我非常反感把中国的东西全部否定掉。”

面对当前很多法学家认为只要制定出好的法律,人民遵守就可以的看法,陈忠林反问,“这里有一个前提,即老百姓必须懂法。在日常生活中,谁会先学法,然后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由于人民在日常中遵守的是长期、普遍认同的道理、规则,即常识、常情、常理,所以陈忠林认为无论是制定法律还是推行法律,都要依照常识、常情、常理,如果法律人的理解和普通人的理解有冲突,那么就是老师教错了,书本上写错了。

拥有和主流不一致的意见,常常是需要坚持和勇气的。他曾站在重庆“打黑”舆论的风口浪尖,为“李庄案”中的重庆市政府“挺身而出”。他也因此被人称做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曾经在西南政法网跟网友聊“打黑”被人喻作“被围剿”。提到“李庄案”,陈忠林仍然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我亲自参与了李庄案的审理,一审二审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那些,政府说的对,我支持有什么错?”对于自己被同行围剿,陈忠林没有委屈,有的只是气愤,“学法律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以歪曲法律的方式来维护‘正义!’”

在李庄案上为重庆市政府辩护中,虽然陈忠林做出了“李庄案程序整体公正”的评价,但是他在2010年就李庄案庭审程序上体现出的问题,提出议案建议两高进行修改。正如他自己所说:“其实我不愿意卷入是非。但是我只表达我看见的,我认为是对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身为法律人,陈忠林在履职中将更大的精力放在了关注司法工作上。他每年都会向全国人大提交3至5件议案或建议,其中有不少是从自己的相关研究成果转化而来。陈忠林一直关心中国死刑的命运,并提出了很多适合当前中国国情的建议。例如2003 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陈忠林联合重庆、湖南两省市 30 多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收回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改革权的建议”。这份建议最终被全国人大采纳,在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正是通过针对当前中国实际的一份份议案或者建议,陈忠林默默地推动着中国法制建设不断发展。

 

编辑:碧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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