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政:金融”黑名单“是一种暂时的制度和社会现象

广东省银行同业公会拟建立逃废金融债务客户、社会不良中介机构、恶意透支持卡人等不诚信客户(黑名单)信息资料库,组织会员银行采取联合行动,实施行业制裁。这可说是银行采取集体行动强化贷方监督,可谓天经地义,但却未必是一劳永逸的解决之策。

“黑名单”只能说是银行自我救济的一种尝试,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信用建设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章政认为:“‘黑名单’肯定是一种暂时的制度和社会现象,这是在当前我们还没有找到一种有效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建立一套公认的科学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其实,“黑名单”的功效是难以高估的,因为贷方的单方行动不得不面对种种质疑:各银行制定的“黑名单”标准是否统一?被列入“黑名单”者能否“上诉”,或是否有一定时限“洗底”?个别银行会否怕得罪“大客户”而“隐恶扬善”或“抓小放大”?

认识到银行自我救济只能是暂时的,那么,构建社会的信用制度就得花气力去建立“第三方监督”。超市里店员与顾客交易,钱进货出,老板不可能时时盯着每桩交易,“收银机”就成为“第三方监督”,银货两讫,小票上电脑里都清清楚楚,行之有效。而信用管理正是需要这样的制度“收银机”。美国当初为了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曾相继颁布了《公平信用报告法》、《隐私法》、《信息自由法》、《信用修复机构法》等十多部相关法律,以规范信用的收集和披露。

由是观之,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起权威的国家信用体系。建设个人征信库,上海、深圳等城市早已试点进行,广东也被列为第二批试点地区———信用制度“收银机”的产生将标志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迈出一大步。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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