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知识产权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经过四十多年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全面性、飞跃性发展。从各项立法修法、加入国际条约,到打造公共政策体系、司法与行政机构设置等,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与成果传播、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知识产权制度有力保障下,我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成绩斐然。据2022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2.13万亿元,同比增长5.8%,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增速3.1个百分点。其中尤以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和医药医疗产业的增加值表现突出。2021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总体上看,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至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逐步提升至304.7,年均增速11.8%,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效益均有显著进步。毫无疑问,知识产权创新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动力,知识产权制度则是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与力量支持。

近十年以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取得了质的飞跃,推动我国日益迈向知识产权大国、强国。《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还显示,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世界排名第8,其中,在知识产权能力下设的二级指数方面,我国创新、运用指数分别位列第4位和第8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报告》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本实现了《纲要》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提高。

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知识财产创造及新成果的快速传播对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回溯各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经济增长主要受创新和技术运用支配,产业吸收创新成果效率直接决定了经济发展速度和成效。概括起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鼓励市场主体加大创新投入,有效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转化。创新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活动的长期投入,只要知识产权制度为创新者提供保护能够给其带来足够大的盈利,创新投入和成果产业转化就会十分活跃。其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已逐渐完成转型,对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的不断强化,成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其三,有力支持我国创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长足发展为国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塑造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新格局,包括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等,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还存在诸如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尤其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仍然偏少;专利产业化率还较低,尤其是高校的科研成果;参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政府部门过多,政出多门,往往导致很多不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公共政策供给过多,且政策实施的效果常常偏离既定目标等问题。

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以下几方面值得重视:第一,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转型,改变过去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做法,不断完善以市场导向为根本理念的管理机制,以打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为基本任务;第二,适时调整法律制度与具体规范,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不断完善配套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效率;第四,国家层面重点工作应聚焦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不仅积极参加国际条约,更应努力参与条约内容的制定,支持高水平的研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力争在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解决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者杨明 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链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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