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巴黎政治学院本硕连读项目招生简章

根据北京大学与巴黎政治学院谅解备忘录的原则,我院将从2006年9月起招收与巴黎政治学院本硕连读项目学生。具体内容及规则如下:

一、 该项目旨在选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四年级本科生进入巴黎政治学院硕士班学习深造,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北京大学本科学位和巴黎政治学院硕士学位;

二、 本项目每年选拔五名学生参与,今年的选拔对象为04级本科生,07年9月派出。为切实提高生源质量,我院本项目向文科其他院系同学开放。这些同学在本项目中将享有与我院同学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三、 本项目具体操作程序为:

1、 巴黎政治学院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联合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二年级学生进行考核选拔,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奖惩记录、个人陈述及学习计划、专业面试、英语及法语水平(巴黎政治学院中50%以上的课程用英语讲授,但双方仍然希望参加本项目的同学在赴法之前达到相当的法语水平);

2、 被该项目录取的国关学生在我院完成第三学年的学习后,在第四学年开始时赴法。外院系同学如被录取,第三年仍在自己院系学习,但可选修我院的若干有关课程(我院在学生完成第三学年的学习后将对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学生有课程不及格、受到处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便自动失去赴法资格。由此给大家造成的可能损失,我院不负责任)。按照巴黎政治学院硕士计划学习,在法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

3、 参与该项目的国关学生在北京大学执行国际关系学院为此项目制定的专门培养方案,我院并承认学生在巴黎政治学院所修部分学分。外院系同学仍执行自己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

4、 学生在巴黎政治学院第一年学习结束时,如完成北京大学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内容,可获北京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学生须认真配合北京大学的本科生毕业工作。如学生未能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内容,则无法在北京大学正常毕业,且不得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5、 学生在巴黎政治学院第一年学习结束时,如修完该校要求的60学分中的45学分,便可进入第二学年的学习。如未能满足此要求,学生可有两种选择:或是在完成北京大学培养方案中所要求学分的前提下返回北京大学,接受学士学位(但对因此可能构成的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奖、求职等方面的不便,北京大学不承担责任);或是延长在巴黎政治学院的学习时间,在修成45学分后进入第二学年学习。

6、 学生在巴黎政治学院第二年学习结束时,如满足培养计划的要求,可获得巴黎政治学院颁发的硕士学位。

四、 本项目学生须负担的费用主要有:

1、 巴黎政治学院免除中方学生第一年学习期间的学费(学生仍需向北京大学支付学费),但大家应支付在巴黎政治学院第二年学习期间的学费(约为5000欧元)。

2、 在法国学习期间的住宿、生活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 学生在赴法前应达到一定的法语水平。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及巴黎政治学院将为参与该项目学生的法语强化培训提供必要帮助。

六、 参与该项目学生在法国学习的第一年期间,为获得北京大学学士学位,应在中方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及答辩。

七、按照教务部规定,为避免可能的误解,参加该项目的同学应与我院签订协议,按照本简章的上述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三条第2、4、5款及第四条)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八、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同学请来我院本科生教务阎岩老师处领取报名表,并亲自在2006年9月8日17:00前交表。交表时应同时附上以下材料:个人简历、研究计划、经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认可的前两年成绩单及绩点排名、专家推荐信一份及其他能够表明自己能力的材料。其中简历、成绩单及研究计划均应附有英文文本。

九、本项目无法中途换人。为不损害他人利益,报名的同学一经录取,不得退出。因此请各位在报名前与家长认真讨论,务必考虑周全成熟。

十、以上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我院党政办公会。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0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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