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举行“马克思主义与和谐社会构建”学术研讨会

1月6日,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马克思主义与和谐社会构建”学术研讨会在北大英杰交流中心召开。来自北京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就和谐社会构建这一主题畅所欲言。

<v:imagedata

本次研讨会共有三个分主题,即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谐社会构建的路径。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副主任王怀超教授、中央编译局世界所研究员季正矩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李延明先生、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黄宗良教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占安教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黄南平教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孙蚌珠教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易杰雄教授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社会科学院的安启念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就上述三个主题发言。

陈占安教授在会议开幕式的致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出席表示感谢和欢迎,他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之一,此次研讨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意义。

黄宗良教授在发言中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是基于社会出现不和谐的情况提出的,表明了政府承认和正视现实矛盾的态度与执政理念,和谐社会的主干工程就是要解决当前社会的一些突出矛盾。季正矩先生以“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为题提出了和谐社会构建中国家面临和要解决的若干问题,如社会保障、大学生就业、军人安置、医疗和教育体制改革、社会阶层分化等等。

北京社科院的邱守娟女士从认识论角度对和谐社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和谐社会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一方面在社会观上完成了由抽象到具体、由宏观到微观的转变,在执政观上完成了政府职能由阶级压迫的工具到管理社会,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的张云飞教授从哲学的角度指出和谐社会不是普遍永恒的范畴,是具体历史的范畴;不是抽象道义的范畴而是经济物质的范畴;不是个别范畴而是整个社会系统范畴;不是矛盾对立性范畴而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统一的范畴。对外经贸大学的王志民教授则在发言中提出了和谐社会构建要具体解决的五个工程:公平正义、公民素质、民主法治、反腐清廉、生态平衡。

在研讨会的讨论环节中,出席的专家学者围绕主题,阐述了各自独特的见解,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观点。

<v:imagedata

自从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以来,社会上以及学术界对于和谐社会的概念以及如何建设和谐社会仍有很多的争论和误解,此次“马克思主义与和谐社会构建”研讨会的召开,为各位学者交流各自的思想,互相沟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也为加深对和谐社会构建、对中央政策的理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与会者在交流和沟通中,既看到了中国当前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同时又进一步树立了对中国未来各方面建设的信心。

编辑:商伟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