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

近日,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合发布《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北京大学获得首批资格,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工作是大学“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学术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式,是大学以创新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科技开发部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在兄弟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借鉴国际高水平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业务,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建设、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校企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异地科研机构(校地产学研平台)建设、专利全流程管理与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技术转让(许可)与作价投资、合规管理孵化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进展。

2019年5月,北京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正式授牌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020年下半年,北京大学先后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联合评审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在此基础上,2021年1月,北京大学受推荐参与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试点建设,按照工作要求,学校上报了《北京大学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方案》。2021年7月,科技开发部代表学校参加试点方案汇报。10月,经试点认定条件遴选、专家咨询评议等工作程序,北京大学被正式确定为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2年。

试点工作的启动,对北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一阶段,科技开发部将在学校的领导与指挥下,以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建设为工作抓手,夯实已有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各环节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与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组织技术转移专业人员更为深入地参与科研团队研发与成果转化活动,为科研人员面向转化应用的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优化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运行,推动学校与优质金融投资机构深度合作,为成果转化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支持与服务;进一步明确科研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合规、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等,通过加强技术转移机构与能力建设,持续服务学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助力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能力。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